Page 471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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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447




                          (一)發行       公司   及所在地之國         家  或地區一     般性   資  料  :
                                  1.   國  家  或地區  面  積  、人  口  、語  言  及政府    組  織  。

                                  2.   政  治背景  、外交關      係  、經  濟  及各主    要產   業  概況  。
                                  3.   外匯管理及資金匯入匯             出  限  制  。

                                  4.   賦稅  政  策  及  徵課  管理  系  統  。
                                     財  政及外    貿  情形   。
                                  5.
                          (二)發行       公司   所在地之國       家  或地區資本市場          概況   :

                                  1.   背景  及發  展情形     。



                                               公司財
                                     證券發行
                                  3.  2.   管理  情形  :含主管機關、發行市場及交  務簽證管理  情形  。     易  市場  概況  。
                                  4.   證券之   上  市條件及交       易  方法(含價       格  限  制  、交  易單位    、  單


                                     主
                                                         (含價
                                  5.   賣執行及交 要上  市證券資  割清算  料  制  度  、  佣  金計價)。  放股利    、本益  比  資  料  )。
                                                                格
                                                                   、發
                                  6.   外國人買賣證券限          制  、  租稅  負擔  及  徵納   處理應    注意   事項。
                          (三)證券發行
                                           公司
                                                 組
                                  1.   公司  或機構  或機構中文簡介: 織  結  構。
                                  2.   業務範圍及     概況   。
                                  3.   財  務  概況  。
                     六、銀行依第五           點  所  製  作之  客  戶  須知  相關附件得為外文,並應包括下列各

                          項資   料  :
                          (一)最新       公  開說明書或各該國法             律  規定應    提供予    投資人之資       料  。

                          (二)經會計         師  簽證之最     近  一年  度  財  務  報  告資  料  。
                          (三)發行       公司   或機構最      近  一年年    報  。

                     七  、銀行向      客  戶  推  介外國有價證券為受益             憑  證、基金     股  份  或投資   單位   者,
                          應  製  作  客  戶  須知  ,並應揭    露  下列事項:
                          (一)「基金經理             公司   及所經理基金之           狀況   」中文簡介,其內容包

                                  括:
                                  1.   基金經理     公司   沿革   、  股  東背景   、所經營各基金種類、規                 模



                                  2.   及  績效 基金資 。     產  總額、  淨值  、類  別  、及投資目     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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