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8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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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1.  2.  3.   客戶與本公司之現金交易如有下 購  、  贖    回  價  顯不相當者。 值外幣 或  贖  回  同一 列情形 收入  不  顯不相當 基  金之   累  )




                                                                之一者,
                       應
                          特
                            別注意:
                                             購
                                                           基
                                                              金,分別
                        客戶於同一營業日申
                                                     )
                                                                該交易與
                              100
                                        (
                                                       以上,
                                                              且
                                  萬元
                                           等
                                         含
                        計達

                        客戶之身分、
                                      收入
                                             辦理
                                                       同一或不同
                        客戶於同一機構一
                                                  多筆
                                           次
                             或
                                    ,分別
                               贖
                                                       萬元
                                 回
                                                   100
                                                                等
                        申
                                                                  值外幣
                          購
                                                              含
                                           累計達
                                                             (
                        以上,
                               且
                                  該款項與客戶之身分、

                        者。
                                                    相
                                                       距時間
                        每筆
                                                                久
                                                                  者。
                                           款相當
                                                  且
                             申
                                      自
                                                定
                                                              作
                                                            合
                                         某些特
                                                                國家
                                                  地區
                                                         不
                                                                     )
                                      尼
                                                         奈
                                                                  、
                                                              利亞
                                                           及
                        庫克群島
                                                  諾魯
                                                       、
                                 、印
                                                              贖
                                                                       要
                                             個營業日內即行
                                                                  ,或
                                           五
                                 匯
                                      並於
                          等
                        賓
                                 我
                                                         且
                                                           該交易與客戶
                               自
                                    國
                                                  地區
                        求直接
                                                       ,
                                                該
                                      境
                                        內匯
                                             往
                                      顯不相當者。本項所
                                 收入
                                                                  國家
                                                                       或
                                                                之
                        之身分、
                                                           列舉
                               ,將依據
                                         「打擊
                          濟體
                        經
                                                                       組
                                                 作
                                                                     新。
                                         之不
                                                                  更
                                    列舉
                                                           單予以
                        (FATF)
                               」
                                  所
                                                           黑
                                                「打擊
                                                                  別行
                                                                特
                                                              錢
                        本公司並應
                                        自行於
                                                                       動
                                                       清洗
                                    每季
                                                                     列舉
                                                                  所
                          組
                        小
                              (FATF)
                        不
                                      單予以下
                                                    新。
                          合
                                                           ,本公司如
                                                         另
                                                載更
                               國家名
                                                                       僅
                             作
                                                                正
                                                                  本注意
                                                    等
                                        或
                                                       名
                                 作
                                                團體
                                           恐怖
                                    國家
                               合
                                                              修
                                                           而
                          新不
                        更
                                                         單
                        事項
                                    須報金管會
                                                備

                               ,
                             時
                                                  查。
                                 無
                       4.   申  購價  地區  款  係源  入 」網站  、  緬甸  (www.fatf-gafi.org)  合 、 清洗  國家名 黑  (  錢  特  別行  回  動小  菲律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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