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1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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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疑似洗錢交易報告申報流程
筆
100
萬元
收
或
現金
等
)
值外幣
以上之單
(
含
四
對於
)
(
付
會
或
計
處理上
(
票
記帳者
屬之
以現金
收
支傳
凡
在
皆
)
收入
(
出
同一
含
或支
交易;或同一客戶各項現金
換鈔
款項之
筆
合計
萬元
在
)
數
100
數
營業日同一交易帳戶
值外幣
且
含
)
(
交易,
關者,應於
收入
分、
個營業日內以電
如附件一
五
子
媒體
調查局申報。如有
請
法務部同意
當理由,
正
於報
(
申報。但有第
後,
此
。
者,不
申報之
情形
三、對於下列交易,應於發現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向法務 等 使 用書面表格 顯不相當或與本身營業 以上之通 在 如附件 限 貨 格式 二 ) ( 得 性質無 該交易與客戶身 ) 向法務部 四 點 免
部調查局申報,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一 ) 對 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函轉所 列 恐怖份子 或 團體 為 要
保人、 被 保險人或受 益 人所訂立之保險 契約 ,或其
他以該等個人或 團體 為對 象 或 最終 受 益 人之交易。
( 二) 交易款項自 某些特 定 地區 ( 不 合 作 國家 ) 如 庫克群
島 、印 尼 、 緬甸 、 諾魯 、 奈 及 利亞 、 菲律賓 等 地區
匯 入 , 五 個營業日內提現或轉帳, 且 該交易與客戶
身分、 收入 顯不相當或與本身營業 性質無 關者。本
項所 列舉 之 國家 或經 濟體 ,將依據 「打擊 清洗 黑 錢
特 別行 動 工作 小 組 (FATF) 」 所 列舉 不 合 作 國家名 單
予以 更 新。並 請每季 自行於 「打擊 清洗 黑 錢 特 別行
動 工作 小 組 (FATF) 」網站 (www.fatf-gafi.org) 所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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