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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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託  婉拒  時  受理。 戶者。  假名   列情形 、 、人  冊  頭  、 戶者,應確實查證  係偽  客戶身分,亦  困難時 設法人 或  婉




                                       之清
                              學校團體
                                               ,如可確
                                                         認
                         機關
                             作第
                         得供

                                     身分證明文件。
                                  二
                                                 客
                                               顧
                                                         提
                                                           供
                                                    拒絕
                                                             者,應予
                         上述身分證明文件,

                           受理或經確實查證身分屬實後
                                                            予辦理。
                                                          始
                         拒
                             得採委託
                        對於
                                                                       委
                                           授權開
                           、
                                  之事實及身分資料,若查證
                                                                       應
                             授權
                        予
                        開
                                             之一者,應
                               如有下

                          戶
                                                              受理:
                                                         婉拒
                                使
                           疑似
                                  用
                        
                                                                虛
                                                   虛
                                                      設行號或
                           團體開

                                  出示
                        
                             用或
                                                                       均
                           持
                                                                變造
                                       之身分證明文件
                                                             、

                           為影本者。
                        
                             供
                                                 模糊
                                文件資料可疑、
                           提
                                              之文件資料
                                            供
                                                                  行查證
                           他
                             佐
                                                                進
                                證資料或提
                           者。

                                                充
                                                  之身分證明文件者。
                        
                                      拖延

                                                      情形
                                                                     法提
                                                                  無
                           受理
                                  戶
                                    時
                                                           ,客戶
                                       ,有其他異常
                                開
                        
                           出合
                               理說明者。

                        其他
                                戶應行注意事項,依相關儲匯業務作業
                             開
                        規
                          章

                                 認開
                                  、
                        對
                                     授權開
                           採委託
                                                           發現存疑儲戶
                                            戶或
                        得採
                                                    等方式確
                                                  訪
                                                                。
                                                              認
                             電話、書面、實


         314      2.   (4)  (1)   開  戶後再確  客戶不 規  定辦理。 尋  常 戶之注意事項:    應補  地  查 開  戶後  不清,不 始  無  法  願  提  供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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