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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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對   加  入  WTO   的  承諾  項  目中,   必須開    放  「外國    銀  行  在台  分
            行  得應   客戶   要  求  提  供  其  總  行存款  帳戶  開  戶  資  訊  」  服  務,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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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般  所謂  「國內備     表  、國外    開  戶  」  服  務  ,  這  為  臺  灣  不法之
            徒  利用   私  人  銀  行洗錢提    供更   多的   便  利。  私  人  銀  行此種強調
            個

               行
                                     財
                              稅
                                                           可
            銀  人化與 遭  罪犯以 高  隱私 避  的  服  務,現亦面臨相當大的 之名  矇騙  ,  甚至  亦  競爭壓 能因  力; 行  若
                                                                       彼
                                、理
                                                                  銀
            此間   競爭激烈      ,  而  不  惜  協  助洗錢,   這  都  是值  得  警  惕  之  處  ,
            並  應  及  早  規  劃  防制之道。
                       第四節         臺灣地區洗錢犯罪之特性




            第一項       經濟犯罪洗錢比例較高

                 依據法務部調查局           統  計  資  料  顯示   (  自民  國  86  年  4  月  23
            日  洗錢防制法實施         日起至民      國  90  年年  底  ) ,  全  國各  地  方法院

            檢  察  署  起訴  之洗錢案     件共    62  案,其中重大犯罪           (  前犯罪行
                                  35
            為  )  送 屬  經濟犯罪者為  件  中,  更高  案, 達  占  %  之重大犯罪為經濟犯罪。 例  最  高  。  而  警察機關
                                                %
                                                  比
                                             57
            移
                                          77
                 之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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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  種  「國內備   表  、國外  開戶  」  服  務,  仍須由客戶     依外國   銀  行  總  行
              所  在  地相關法  令   (  如  銀  行法、洗錢防制相關法      令  及民法等    )   及該外
              國  銀  行  總  行  開  立  存款帳戶  的  規  定,  自  行  直接遞送  至外國  銀  行  總  行  辦
              理開戶手續     。詳見   自由時   報,民國     91.1.3.  ,第  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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