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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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     期  盼爭  取  國際  貿  易  市場  的金融中心,其          首  要  原則  即
            為「錢不分        骯髒   或  乾淨  ,錢   就只   是錢」,      這樣  的  態  度,以

            及  保護銀行客戶         隱私的想法,導致世界各地                 創造   出  銀行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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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  與避   稅天堂      。因此,時       值  金融   市場   競爭   日  益  激烈  的  今
            天  ,若無具體的反洗錢法制,而                   僅  以  道德  訴  求呼籲   金融機
            構不要     怕  得  罪  客戶  ,  必  須  以防  堵  洗錢為重的想法,         顯  然是

            不  切  實際的。     如  國  違  反防制洗錢法       令  的  代  價  高於所  獲  得  的
            利益,     例  如  會遭受到刑事       定  罪、   沒  收等  處  罰  ,甚至   影響   到
                                                                   16
            已  核准   進  行之  投資,金融機構           就  會  遵循  反洗錢    規定     。  否
            則  ,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之  金融機構,       欲  其主  動  配合防制洗

            錢  似  無  期  待  的可  能性  。









              納入。
              Enforcement & The USA PATRIOT Act of 2001”, Michigan State   See Andres Rueda, “Inter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 Law
              University-DCL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Summer, 2001, pp.4-5.
              我國洗錢防制法第五條規定之金                融機構,則包括銀行、信託投資
              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                、漁會信用部、辦理儲金匯兌之
              郵政機構、票券金融公司、信用                卡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商、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期貨商及其他經財政部指定之金融機構                        (  如銀樓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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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 John Madinger , Sydney A. Zalopany,   Money Laundering :A
              Guide for Criminal Investigators  , CRC Press, 1999, 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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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 Sandeep Savla,   Money Laundering and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1, p.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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