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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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 期 盼爭 取 國際 貿 易 市場 的金融中心,其 首 要 原則 即
為「錢不分 骯髒 或 乾淨 ,錢 就只 是錢」, 這樣 的 態 度,以
及 保護銀行客戶 隱私的想法,導致世界各地 創造 出 銀行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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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與避 稅天堂 。因此,時 值 金融 市場 競爭 日 益 激烈 的 今
天 ,若無具體的反洗錢法制,而 僅 以 道德 訴 求呼籲 金融機
構不要 怕 得 罪 客戶 , 必 須 以防 堵 洗錢為重的想法, 顯 然是
不 切 實際的。 如 國 違 反防制洗錢法 令 的 代 價 高於所 獲 得 的
利益, 例 如 會遭受到刑事 定 罪、 沒 收等 處 罰 ,甚至 影響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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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核准 進 行之 投資,金融機構 就 會 遵循 反洗錢 規定 。 否
則 ,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之 金融機構, 欲 其主 動 配合防制洗
錢 似 無 期 待 的可 能性 。
納入。
Enforcement & The USA PATRIOT Act of 2001”, Michigan State See Andres Rueda, “Inter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 Law
University-DCL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Summer, 2001, pp.4-5.
我國洗錢防制法第五條規定之金 融機構,則包括銀行、信託投資
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 、漁會信用部、辦理儲金匯兌之
郵政機構、票券金融公司、信用 卡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商、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期貨商及其他經財政部指定之金融機構 ( 如銀樓業 ) 。
15
See John Madinger , Sydney A. Zalopany, Money Laundering :A
Guide for Criminal Investigators , CRC Press, 1999, p.111.
16
See Sandeep Savla, Money Laundering and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1, p.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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