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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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融機構反洗錢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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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而破壞政治與社會秩序                 。然畢竟金融機構係以營利為主
            要目的,其在防制洗錢工作上,究應扮演何                            種角色?      若金

            融機構以      維護客戶權       益、   保障客戶秘密         等  說  法作為   藉口   ,
            採取消極之        不作為,執法人員當             如  何認  定?   其法   律責任又
            為何   ?




                      第一節         金融機構反洗錢立法之思考


                 法  律  的  功能  與作  用  ,係   透過立    法不   斷完善    各  種  社會  規

            範  ,  確保  人  們  在不  斷發展    的  經濟環境      下進   行正  常、有序的
            社會   經濟活動      ,同時避免由於法            律  法  規  的不  健全  ,  使  人  們
            在不   斷  出  現  的各  種新型    的  經濟  關係形     式  中  誤入他途    ,有   意
            無  意  的  參  與  了  洗錢犯罪    活動   ;另一     方  面,法    律  制度的    完
            備  ,可以有效       控  制洗錢犯罪       活動   從法   律  制度  完善   的國家    向

            法  律  制度不    完善   的國家    蔓延   ,  清除  洗錢犯罪的       溫床   ,  打擊
            不法分子利        用  法  律漏洞達    到洗錢的目的,           使  一  些  洗錢犯罪
            分子   畏  於法   律  的  威  嚴,主  動放棄     犯案的    念頭   ,  消除  社會   危

            害。反洗錢        立  法,  還  可以提    醒  人  們  對  那些初顯端倪      ,但   又
            容  易被   忽視   的洗錢犯罪       活動予    以高度     警惕   ,並即時     採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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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做   到防   患  於未然。      一  般  而  言  ,法的  規範功能      ,  包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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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見阮方民,《洗錢罪比較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
             4  版社,  2002.1.  ,一版一刷,第     59-60  頁。
                參見《反洗錢》編寫組編,《反洗錢》,北京:中國金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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