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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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融機構反洗錢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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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破壞政治與社會秩序 。然畢竟金融機構係以營利為主
要目的,其在防制洗錢工作上,究應扮演何 種角色? 若金
融機構以 維護客戶權 益、 保障客戶秘密 等 說 法作為 藉口 ,
採取消極之 不作為,執法人員當 如 何認 定? 其法 律責任又
為何 ?
第一節 金融機構反洗錢立法之思考
法 律 的 功能 與作 用 ,係 透過立 法不 斷完善 各 種 社會 規
範 , 確保 人 們 在不 斷發展 的 經濟環境 下進 行正 常、有序的
社會 經濟活動 ,同時避免由於法 律 法 規 的不 健全 , 使 人 們
在不 斷 出 現 的各 種新型 的 經濟 關係形 式 中 誤入他途 ,有 意
無 意 的 參 與 了 洗錢犯罪 活動 ;另一 方 面,法 律 制度的 完
備 ,可以有效 控 制洗錢犯罪 活動 從法 律 制度 完善 的國家 向
法 律 制度不 完善 的國家 蔓延 , 清除 洗錢犯罪的 溫床 , 打擊
不法分子利 用 法 律漏洞達 到洗錢的目的, 使 一 些 洗錢犯罪
分子 畏 於法 律 的 威 嚴,主 動放棄 犯案的 念頭 , 消除 社會 危
害。反洗錢 立 法, 還 可以提 醒 人 們 對 那些初顯端倪 ,但 又
容 易被 忽視 的洗錢犯罪 活動予 以高度 警惕 ,並即時 採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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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做 到防 患 於未然。 一 般 而 言 ,法的 規範功能 , 包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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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阮方民,《洗錢罪比較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
4 版社, 2002.1. ,一版一刷,第 59-60 頁。
參見《反洗錢》編寫組編,《反洗錢》,北京:中國金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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