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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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期與遠期外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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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該 交易員 認 為 美元 利 率仍 將再 上 升 ,台 幣利 率 將 持 平 或 下
降 ,當然 又 可以 僅 承做 一個 賣 出 / 買入 100 萬美元 之 即期 對 1 個
月期 遠 期 的 換匯 交易,而 繼 續 握 有 買入 / 賣 出 100 萬美元 之 1 個
月期 遠 期 對3 個 月期 遠 期 的 換匯部 位。
第四節 遠期外匯契約的展期與提前交割
遠 期 外 匯契約 是一 店 頭 市場 (over-the-counter) 的合 約 ,交
易金 額 與到 期 日由 客戶 自行 決 定,而 後向銀 行要 求報 價。如 第
二 節 所 述 , 銀 行必須在 即期 市場進行與 客戶 同方 向 的交易, 即
若 客戶預售 ( 預購 ) 美元 , 則銀 行在 即期 市場也 賣 出 ( 買入 ) 美
元 , 並 同 時 在 換匯 市場進行一 買入 / 賣 出 ( 賣 出 / 買入 ) 美元 的 換
匯 交易, 將即期 的 部 位 延 展 成遠 期部 位,以 軋平客戶 所要 求 之
遠 期 美元 預售 或 預購 的合 約 。
目前國內的台 幣 / 美元 遠 期 外 匯 交易, 依 中 央 銀 行的規
關
繳
交相
的進、出
定,必須
貿易
口
26 憑 證 ,因此 純粹 是為實 質 貿
易所進行的 匯 率風險規 避 交易, 而遠 期 外 匯契約 到 期 前,若
欲 展期 ,必須備 妥 解 釋 展期原 因的相 關 貿易文件,經中 央 銀 行
核 准 , 並且 要 依 到 期 日的 即期匯 率 先結 清 損 益, 再 以當 時 之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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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除 了 貿 易 相 關的外匯 收支 外, 股 本、 股 利、 權 利金 (loyalty) 的匯出
( 入 ) , 航 運 業 與 保險業 所 產 生的外匯 收支亦 可檢 具證明文 件,經央行 核 可
後 ,辦理 遠期外匯 避險 ,而 企業投 機性的 台 幣/美元 操作是不 被允許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