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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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期與遠期外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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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  該 交易員    認  為 美元  利  率仍  將再   上  升  ,台  幣利  率 將  持  平 或  下
             降  ,當然   又  可以  僅 承做   一個  賣  出  /   買入  100  萬美元  之  即期  對 1 個

             月期   遠 期 的  換匯  交易,而     繼  續 握 有 買入    /   賣 出  100  萬美元  之 1 個
             月期   遠 期 對3 個 月期   遠 期 的 換匯部    位。


             第四節        遠期外匯契約的展期與提前交割


                  遠 期 外 匯契約    是一   店 頭 市場    (over-the-counter)   的合  約 ,交
             易金   額 與到   期 日由  客戶   自行  決 定,而    後向銀    行要  求報   價。如   第

             二  節  所 述 , 銀 行必須在     即期  市場進行與      客戶   同方  向 的交易,     即
             若  客戶預售      (  預購  )   美元  , 則銀  行在  即期  市場也  賣 出  (  買入  )   美
             元 , 並 同 時 在 換匯    市場進行一      買入    /  賣 出 ( 賣 出 /   買入  )   美元  的 換

             匯  交易,   將即期    的 部  位 延 展 成遠   期部  位,以    軋平客戶     所要  求 之
             遠 期 美元   預售   或 預購  的合   約 。
                  目前國內的台        幣   /   美元  遠  期 外  匯  交易,  依 中  央  銀 行的規
                             關
                      繳
                         交相
                               的進、出
             定,必須
                                          貿易
                                        口
                                             26  憑  證  ,因此  純粹  是為實  質  貿
             易所進行的       匯 率風險規     避 交易,       而遠  期 外  匯契約  到  期  前,若
             欲  展期  ,必須備     妥 解  釋 展期原   因的相    關  貿易文件,經中        央 銀 行
             核  准  , 並且  要 依 到 期  日的  即期匯    率 先結  清  損 益,  再 以當   時 之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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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  除 了  貿 易 相 關的外匯  收支  外,  股 本、  股 利、  權 利金   (loyalty)   的匯出
               (  入 ) , 航 運  業 與 保險業  所 產 生的外匯  收支亦  可檢  具證明文  件,經央行  核 可
               後 ,辦理  遠期外匯    避險  ,而  企業投  機性的  台 幣/美元  操作是不   被允許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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