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5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P. 585
第 12 章 瞭解資產基礎商業本票
在大部分的 ABCP 方 案 中,流動性 支 撐 金額的大小會 和整 個 ABCP 方 案
的規模一 致 ,或者是當信用 支 撐 同 時提 供 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的 防禦 , 則
流動性 支 撐 的金額會等於 整 個 ABCP 方 案和 信用 支 撐 金額 間 的差額。當然,
有 些 方 案 會 訂 定 條件限 制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因 此,流動性 支 撐 的規模 便 可
因 此降低。
提 供 流動性 支 撐 的機制可分為 下 列二 種方式:
(一)外部法
係以 ABCP 為 主體 ,對外 尋 求 資金作為流動性的 擔保 。一般是 使 用 衍 生
性金融商品如 利 率交 換合 約( Interest Rate Swap ; IRS )與信用 違 約交 換合 約
( Credit Default Swap ; CDS )等,或者是 和保 證提 供 人 訂 定購 買 應收帳款債
權 合 約( Standby Agreement )或 循環 性融資 合 約( Revolving Loan
Agreement )。 通 常,一個大型 ABCP 方 案 會有 數 個 保 證人提 供各 種不 同 型式
的 保 證, 主 要 會以 下 列 兩種方式 出現 :
1. 方 案層 次的流動性 支 撐
係 數 個 保 證提 供 人會以 整 個方 案 所需之流動性 支 撐 規模
(
務,
證
則
流動性
若其中一個 Program-Level Liquidity Facility 保 證提 供 人 無 法 履 行 保 ), 義 依 比 例 承 諾 保 證額 度 。不過, 支 撐
應透過
備位
( Back-Up Liquidity )機制代為 履 行,或者透過一個 補 充替 代機制,
根據 每 個 保 證人 允諾 的 保 證額 度 上 限 ,提 供 額外的流動性 支 撐 。
舉 例 說 明 , 假設 整 個 ABCP 方 案 之流動性 支 撐 金額為 新 台 幣 15
億元,由 15 家 銀行 團 依 等比 例 提 供 , 因 此, 每 家 銀行承 諾 其 保 證上
限 額 度 為 1 億元。當方 案 中有一 張 7.5 億元之本票 到 期,由於 新 的本
票 無 法及時發行, 致無 法 清償到 期的 7.5 億元本票而產生流動性 問
題 ,此時需 啟 動流動性 支 撐 機制時, 又 發 現 其中一 家保 證銀行 無 法 履
行 保 證 義 務, 因 此,其餘 14 家 銀行將分 別 多負 擔 0.5357 億元( 7.5 億
÷ 14 )。不過,若 該到 期的本票係為 15 億元而非 7.5 億元, 則該 補 充
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