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9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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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瞭解資產基礎商業本票
2.
管機構
導
導 管機構為 Newbury Funding CBO I Ltd. ,其 組 織 型 態 為有 限 公
司, 並擔 任 ABCP 與 MTN 的發行人, 同 時 向出售 人收購 政府 公債、
公司債、 MBS 或 ABS 等。 正 如其 他 證券化 情形 一般,此一 特 殊 目的
公司為證券化 導 管,是個 隔絕 破 產風險的 紙 上機構,為 了使 證券化業
務能 順利 進行, 因 此 設 立一個管理機構以負 責 整 個證券化的業務。上
述 的證券化 導 管對 ABCP 與 MTN 的發行,提 供了 信用重 組 與信用增
強 的效益, 並 且安排流動性 支 撐 機制,增加證券的安 全 性。
3. 管理機構
本方 案 的管理機構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 並 負 責 證券的 贖 回
與款 項 的收 付 ( Issuing & Paying Agent )、 保 管( Custodian )、投資
群 組 的管理( Collateral Agent ), 並 受信 託 之 託 付 ( Indenture
Trustee ),負 責執 行業務以 確 保 投資人之權益。
4. 流動性 支 撐 機制的提 供 人
本方 案 流動性 支 撐 機制的提 供 人包括 The Bank of America, NA 、
The Bank of New York 、 Citibank, NA 、 Fleet Bank 四 家 銀行, 四 家 銀
行的短期 評 等 皆 為 Prime-1 。流動性提 供 的金額 相 當於 ABCP 方 案 的
25% ,由於在 10 個交易 日內 , 並 不會有超過 25% 的 ABCP 金額 到
期, 因 此 評 等公司 認 為此一流動性 支 撐 機制是 令 人 滿 意 的。
5. 交 換 交易對 手
,其提
如
約,以規
避
率交
合 約與 本方 匯 案 的交 換合 換 對 象 為 The Bank of America, NA 因利 率或 匯 率波動所 帶 來的風險。 供利 率交 例 換
本方 案 契約 內容 規定,發行 MTN 之所得用以收購的資產群 組 中,至
少 30% 須 為美國 政府 債券或是由其 保 證的投資, 因 此管理機構經理人
利 用交 換 交易,將 政府 債券之 固 定 利 率( Fixed Rate ) 轉換 成 浮 動 利
率( Floating Rate ), 使利 息 收 入 與 支出相 互配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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