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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肆         租賃租金證券化的相關事項




            一、本金與非本金的拆開

                 在租賃契約       中  ,通   常  並不將租金      拆  成  本  金與利息    兩  部  分計  算  ,而是以在

            未  來  某  一期  限  內  ,支  付某  一固定的現金為約定。但是其所發行的                         基礎   證券  屬
                    益  證券,   既  屬  固定收    益  證券就要     訂  出  本  金,  也因此   一定要     建立   折  現  率
            固定收
            (  Discount Rate  )才得以     評  價,  故  而在證券化之         前  ,就  必須   將現金流量       先拆
                                                                    3
            成  本  金與非   本  金(利息與費用)           兩  部  分  ,其  步  驟  如下  :
                 建立   一個   折  現  率  使得現金流入      剛  好是下列項目的         總  和  :

                       證券的    票  息(  Coupon on the Securities  )
                       服  務機構的費用(         Servicing Fees  )

                       受  託  管理人的費用(        Trustee Payments  )
                       信  用增  強  費用(    Credit Enhancement Fees  )

                       超額   利 差  ( Required Excess Spread  )(如  果 證券的結構       中  有 此  設 計  )
                       其他可能的費用(例如              付  給避  險  機構的費用      等  )

                 換言之,對       任  一契約,利用上          述  折  現  率分  開  本  金與非  本  金部   分  ,其  原則

            如下   :未   來需要    付  出  本  金與非   本  金的加    總  =  未  來現金   淨  流入的現值。        此處  用
            一個例     子  說  明  ,  假  設一個租賃契約的現金流量如               表  9.2  :


                                   表  9.2    租賃契約的現金流量舉例


                      月份
                      金額  100 200 100 200  300     第一個月     第二個月     第三個月     第四個月     第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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