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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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金融資產證券化導論
管 ( Conduits ) ,以 彰 顯 其接 收 此一資產的 目 的 並 不在 做差 價 的 賺 取 ,而 純
粹 係 以 媒 介 的功能自 居 , 使 交易 順 利進行。
此 處 的 特 殊 目 的個體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中 採雙軌 制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 SPT ) 或 特 殊 目 的 公 司 ( SPC ) 。如 果採 特 殊 目 的信 託 , 則 受 託 機構同
時扮演 受 託 管理 人( Trustee ) 的角色;如 採 特 殊 目 的 公 司制 度, 則 必 須 另 外
設 立 第 三 者 扮演 受 託 管理 人 的角色。
通 常 , 受 託 管理 人 的 責 任 包括: 代 表投 資 人 監 管 服 務機構之 服 務 狀 況 、
在證券化期間代 表受 益 人權 益, 召 開 受 益 人 大 會 ,或行 使 其 他 必要 事 項 、 扣
繳 利 息 所 得稅款 以及其 他 契 約約定 的 事 項 。
三、證券架構
當 資產 移 轉後,就要進行 架 構 ( Structuring ) 證券的 階 段 ,此時 會針 對資
產 內容 、市場 狀 況 等來 設 計 證券,如證券種 類 、等 級 、清 償 期 限 、 付 款 條
件 、 計 息 方式、 違 約 風險等, 並規劃 相關業務 處 理 規 章 等。
同時, 根據 證券的條 件 也要決 定: 是 否 需要利率、 匯 率 交 換 ( Swap ) 的
功能 ? 誰 是 交 換 交易 的對 手 ( Swap Counterparty )? 是 否 需要 增 加流動性的
功能 ? 誰 是流動性 交易 的 提供者( Liquidity Line Provider ) 等等。
四、信用增強及信用評等
為了 使 證券 順 利發行,證券就必 須 有好的信用,以 吸 引 投 資大 眾 。 前 已
提 及,信用 增強乃 是 提 高 證券信用品 質 的重要 手 段 ,以 減輕 信用風險, 降低
發行成本及 提 高 流 通 性。信用 增強 可由發行機構或 第 三 者 為之, 通 常採 用的
方法有 : 信用 狀 (Letter of Credit )、其 他公 司 之 保 證 (Corporate Guarantee )、
參與 私 人貸款保 險 ( Private Loan Insurance ) 、參與債券 保 險 ( Bond
Insurance ) 、 超額 擔 保( Over-Collateralization ) 、現金 準 備帳 戶 ( Cash Reserve
Account )、 差 價 帳 戶 (Spread Account )、 優 先 / 次 順位 分組( Senior/Subordin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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