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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與 境 內 ( Onshore )之比利時商 富 通 銀行( Fortis Bank ) 簽訂 契 約, 每 月以當
時的即期 匯 率 ( The Prevailing Spot Rate )將 新 台幣 的本金、利 息轉 換 成美
元,即期 匯 率 與 遠 期 匯 率 間的 差 額由 德 國 裕寶 銀行 香港 分行 承受 。因此 我們
稱 德 國 裕寶 銀行 香港 分行為此交易的 避 險提 供 者( Hedge Provider ),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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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富 通 銀行 台北 分行為此交易的 換匯 銀行( Exchange Bank ) 。
本 案 參與機構如 表 7.14 ,交易架構如圖 7.13 。
本 案 資產 池 為日 盛 銀行 15,327 筆 的車貸債權,貸款餘額約為 新 台幣
45.14 億元 左右 。本 案 採 靜 態資產 池 ( Static Pool )而 非 循 環 式 資產 池
( Revolving Pool ) 結 構, 亦 即交 割 日後並無 新 的車貸債權 加 入。
資產 池 經過 篩 選 標準 , 需 符 合 以下 狀況 :
必 須 是 按 月 支 付本利的車貸
必 須 是 已 經 按 時 支 付兩期以上的車貸
必 須 是 沒 有 拖 欠 7 天 以上 紀錄 的車貸
必 須 是 未 經過重 新 訂 約、 展 約、或 改 變 條 款的車貸
債務人不可是創始者的 員工
債務人不得在創始機構有其他之車貸
舊 車之車貸不得超過 整 個資產 池 的 25%
零 利 率 的車貸不得超過資產 池 的 25%
本交易資產 池 的 平均 貸款餘額為 新 台幣 294,526 元, 新 、 舊 車的比 例 約
為 86% 對 14% 。 60% 的車貸屬日 系 車 種 ,車貸的貸款成 數 在 90% 以上者不得
納 入;資產 池 授 信利 率 為 0% 到 20% ,其中 零 利 率 的車貸 佔 初 始資產 池 的
20% 。 加 權 平均 授 信利 率 ( Weighted Average Interest Rate )為 7.24% ; 加 權
平均
餘貸
平均剩
權
Weighted Average Original Term
貸款期間( 貸款年 紀 ( Weighted Average Seasoning )為 )為 40.57 11.03 個月, 個月, 加 加 權 平均 初 始
款期間( Weighted Average Remaining Term )為 30.04 個月。日 盛 銀行過 去 車
貸的 歷史 績 效如 表 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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