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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3.   超額利  差  之計  算

                         假設   在一個    讓  與信  託  的架構下,以        價值    1  億美元的汽車貸款          做  為
                    資產   群組   ,發行     9,400  萬  美元的    A  級優先順     位債券,     600  萬  美元的次

                    順  位債券(所以次          順  位債券的發行比         例  為  6%  )。  預  期的累積      淨  損失
                    為  2.2%  ,  準備  金帳  戶  提  撥率  起始為     1.0%  ,上  限  為  2.5%  ,並  假設  以下
                          4
                    條件    :

                      汽車貸款加權平均壽命     60                                       個月

                      汽車貸款剩餘加權平均壽命        59                                  個月
                      加權平均貸款年紀          1                                    個月
                      證券加權平均利率  6.5%                                        (年息)
                      汽車貸款加權平均利率      10.75%                                 (年息)
                      信託與服務費用                                             每年   1.0%
                      加權平均超額利差                                           每年   3.25%
                                                                   1.3%
                      絕對提前還本速度         (  Absolute Prepayment Speed  ;  ABS  )

                    如  果  希望  優先順    位的債券能       夠  獲  得  〝  AAA  〞  的  評級  ,一般而言     需  要有

               5  倍  的  損失保障     (參見     表   7.1  ),  亦  即  需  能  承受  11%  的累計    損失   (  5  ×
               2.2%  )。以此     例  而言,一開始提         供  的  硬式  信用   增  強為   7%  (  6%  的次  順  位債
               券  +  1%  的  準備  金帳  戶  ),在   預  期的現金流量        情境   下,以      1.3%  的  絕  對提前

               還本速度而言,將在第               7  個月達   到準備    金帳   戶  的上  限  2.5%  ,這  樣  的時間   範
               圍  屬於可     接  受  的程度,故對來自            準備   金帳   戶  中  〝  可達成的超額利          差  〞

               (  Captured Excess Spread  ) 1.5%  給予  100%  的信  賴  度。因此就有        8.5%  的信用
               增  強。對    〝  AAA  〞  級  債券而言,     尚  有  2.5%  的  差  距  ,  需另外  尋  求  2.5%  的  硬

               式  信用   增  強,或提     高  起始  準備   金提   撥率    1%  ,或者   增加   次  順  位債券比重。
               須  特  別  一提的是,此        1%  的  差  額不能用提      高準備    金帳   戶  上  限  的方  式  尋  求  ,

               因為以原本        2.5%  的上  限  而言,   需  在第   7  個月  才  能達成,     已  經  非  常  接  近所能
               容許的     最  長期間(信      評  機構對於      7  個月以後     才  會  收  到  的  差  額利  差  ,  通常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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