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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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
貸所組成;
2. 不同 級別 的 受益 證券 均 被 賦 予 適當的信用支持 程度 , 每 一 受 評 級別 先
後順 位 之 償付結 構, 包括 無 評 等、 純粹 次 順 位 之 D 券;
3. 本 案有穩固之 付 款 架 構及現金流量機 制 ;
4. 在 受益 證券發行 日設 立 準 備 金,以 緩 和 混 和 風 險、抵銷 風 險、 服務 機
構變 更風 險,以支 應受 評 受益 證券發 生 短 暫 的利 息 支 付 短 絀 現 象 時之
需 要;
5. 保 守 的現金流量分 析 ,亦即在進行 壓 力 假設 時, 已 將資產 池 中 特 定類
別 房貸以及 受 評 受益 證券的利率差 異風 險 列 入 考 量。不同之提前 還本
假設 亦 納 入 測試 以決定對現金流量之 影響 。此分 析 亦 假設 資產組 合 較
高的 延 滯 率及長 達 24 個月 之 回 收期;
6. 服務 機構 第 一商 業銀 行(一 銀 ; twAA-/ 穩定 /twA-1 )對 該 房貸組 合 的
服務 能力;
7. 有 服務 機構 替 換 啟 動 事 項 的 設計 ,擔任 受託 機構之 德 意 志 銀 行 台 北 分
行,在必要時將可 指 派 其 他 機構擔任 本 案之 替 代 服務 機構;
8. 服務 提供者( 例 如 開 戶 銀 行)的 評 等;
9. 該特殊目 的信 託 為 破 產 隔 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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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新銀行之 RMBS
93 年 3 月 30 日 ,國 內第二 宗 RMBS 「 台新 國 際 商 業銀 行房屋抵押貸款
證券化信 託 2004-1 」案 件 發行,此一 交 易分為 四 個 券 別 ,其 內容 、 交 易 架 構
與 參 與 機構 詳 如 表 4.9 、 4.10 及 圖 4.8 。
(一)創始機構/服務機構
台新銀 行成立於民國 81 年,為 台灣銀 行 業開 放後成立的 16 家 新銀 行之
一,其產品及 服務內容包括 商 業 及 消 費 性放款、 貿 易融資、 消 費 金融、 外 匯
及信 託服務 等,為一提供全方 位 服務 的商 業銀 行。 92 年 11 月 底 , 該 行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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