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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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三、明確及適用的法律


                 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過                程常   牽  動到不同     部  會主管機     關  的法   令  ,因此必
            須  有一   套  適用的法     律  方能使證券化順利進行。               譬  如  :  在抵押權    移  轉時的最高

            限額   抵押權問題、以及抵押權是                  否逐  案  登記   移  轉問題等,      仍  需  政府的    努  力。
            另外   ,  交  易過  程  中的   稅  負及會    計  帳  務  處理,   皆  對證券化的過         程  有  關  鍵  的  影

            響  。在美國,      1986  年  REMIC  法案(    Real Estate Mortgage Investment Conduits  )
            及  1997  年的   FASIT  法案(    Financial Asset Investment Trust  )的通過,解決了        衍
            生  產品的    節  稅  問題,因     而造   成  相  關  產品的  蓬勃   發  展  。以  日本   為  例  ,也是因為

            日本   政府在     1998  年到    2000  年持  續  在證券化法       令  上  努  力,  才  有爾後資產證券
            化的   豐碩   成  果  。因此,一國的法          律環   境  可  說  是  滋養  該  國資產證券化的       泥土   。


            四、完善的服務體系


                 為使證券化的         工  作順利進行,         完  善  的  服務  體系   尤  為  關  鍵  。  服務  功能  包

            括:   收取   應  收的現金、分        配  現金給    各  組證券    投  資人、代     繳  稅  金  與  保險  費  、代
            行  清算   等等。    完  善  的  服務  制  度  使證券化的     買賣   雙  方  皆  無後  顧  之  憂  ,在  整個  證

            券化的過      程  中不可或     缺  。


            五、活絡的次級市場

                 RMBS    在美國之所以        蓬勃   ,  除  了  初級  市場供給     充  分,  更  重要的是,       次級

            市場的流動性具          規模   ,這對     風  險的  控制   極為重要。國         內受益    證券之    次級   市場
            目  前並不發      達  ,此  外  ,  受益  證券   多屬私    募  從而  其轉   讓  亦  受限  ,  該  等  限  制  可能

            會進一     步影響    受益   證券之流動性,因           而  對其市場      價值造    成不利。因此,如           何
            創造   一  個  活絡  的  次級  市場   攸  關  台灣未來    資產證券化的發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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