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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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利率選擇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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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04 年 2 月 1 日到期的第 2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第 4 個 半 年
(8/1/04 至 2/1/05) 是由 2004 年 8 月 1 日到期的第 3 個利率買權所 涵
蓋 ,第 5 個 半 年 (2/1/05 至 8/1/05) 是由 2005 年 2 月 1 日到期的第 4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第 6 個 半 年 (8/1/05 至 2/1/06) 是由 2005 年 8
月1日到期的第 5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
不論是利率上限或下限,其所 構 成之買權或賣權的個數
n = ÷
n (1 N−) T
( ) ,可由以下的公式算出 : ,式中 N 是利率上
限或下限的月數 ( 如 2 年 =24 個月 ) ,而 T 是比較的利率期限。如
N =12 , T =3 ,則 n =3 。
如 果原 先的負債利率支出為 LIBOR ,則負債管理者使用
“利率上限”後,所支付之利率的最高上限,可由以下的數學
式導 出:
-LIBOR+Max [0, LIBOR -1.75%]= Max [-LIBOR, -1.75%]
上式中,等 號左邊 LIBOR 是 原 先負債的利率支出 ( 負 號 表
示支出 ) , Max[0, LIBOR - 1.75%] 是擁有每一期利率買權的現
金流 量 結 果 ,兩者加 總 後的現金流 量 淨結 果 為等 號右邊 Max[ -
LIBOR, - 1.75%] ,亦即最高利率支付上限為 1.75% ,若 LIBOR
比 1.75% 低 ,則利率支付為 LIBOR 。例如, LIBOR 為 1.5% ,則
Max[ - 1.5%, - 1.75%]= - 1.5% ,所以支付 1.5% 利率。若
為
比
LIBOR
1.75%
1.75%
1.75% , 只 要支付 高, 設 利率。 2% ,則 Max[ - 2.0%, - 1.75%]= -
但 是,為了要獲得此一“利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