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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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利率選擇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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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2004  年  2  月  1  日到期的第  2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第   4  個  半  年
             (8/1/04  至  2/1/05)   是由  2004  年 8 月 1 日到期的第  3  個利率買權所  涵

             蓋  ,第  5 個  半 年  (2/1/05  至 8/1/05)   是由  2005  年 2 月 1 日到期的第  4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第  6  個 半 年   (8/1/05  至 2/1/06)   是由  2005  年 8
             月1日到期的第        5 個利率買權所      涵蓋  。

                  不論是利率上限或下限,其所                 構  成之買權或賣權的個數
              n                            =  ÷
                                         n   (1 N−)  T
             (  )  ,可由以下的公式算出           :               ,式中    N 是利率上
             限或下限的月數         ( 如  2  年 =24  個月  ) ,而  T  是比較的利率期限。如
              N  =12  , T  =3  ,則     n  =3  。

                  如  果原  先的負債利率支出為            LIBOR  ,則負債管理者使用
             “利率上限”後,所支付之利率的最高上限,可由以下的數學
             式導 出:


                -LIBOR+Max    [0,   LIBOR  -1.75%]=  Max  [-LIBOR,   -1.75%]

                  上式中,等      號左邊    LIBOR  是 原 先負債的利率支出           (  負 號 表
             示支出    )  , Max[0, LIBOR  -  1.75%]  是擁有每一期利率買權的現
             金流   量 結 果 ,兩者加     總 後的現金流       量 淨結  果 為等   號右邊   Max[  -

             LIBOR,   - 1.75%]  ,亦即最高利率支付上限為             1.75%  ,若  LIBOR
             比  1.75%  低  ,則利率支付為       LIBOR  。例如,    LIBOR  為  1.5%  ,則
             Max[  -  1.5%,   -  1.75%]=  -  1.5%  ,所以支付   1.5%  利率。若

                                    為
                    比
             LIBOR
                       1.75%
                              1.75%
             1.75%  , 只 要支付  高,   設 利率。  2%  ,則  Max[  -  2.0%,   -  1.75%]=  -
                                           但 是,為了要獲得此一“利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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