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1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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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場外監控 —— 銀行的缺失與改正措施 473
需 要 撤 銷 銀行 執照 並 開始清 算的 解 決 訴訟 程 序, 購買 與 承 擔 是取 得 倒閉 銀行
的資產而非 它 的 執照 。 購買 與 承 擔 交 易 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取決於取 得 者及
存保公司 或政府的目標與要求。 由 於銀行 無 形 的 價 值 ( 即 使 銀行 無 償 債能
力 ) , 購買 所有資產並 承 擔 所有 存 款可能最 吸 引 取 得 者, 但 這種 情 況 並不
多 。較 常 見 的是,可能 需 要 由存保公司 或政府 挹注 現 金來 使 倒閉 銀行對 潛 在
取 得 者 更 具 吸 引 力,以 提 高 購買 與 承 擔 的 誘 因, 但 這種 形 式的 協助必 須 被 證
更
明是
與
購買 省 成本的一種 承 擔 也 可能是取 作法 。 得 機 構 只 購買部 分的資產且 承 擔 部 分的 存 款。
例如,
取
果
清
再
得
留
得
給
不
出 售給 清 算者可能只將與要 者, 沒 有 售 予取 保存 者的資產 款數 量 相 當 的 履約 算者處 放款及其他 理 。如 好 品質的資產 良 放款及
其他風險投資要 賣給 取 得 者,將 需 要一些 安 排以 減 輕隨 後 的風險,可能的方
式是損 失 分 享協 議 或 退 回 條 款, 允許 取 得 者 退 還 在一定期間內成為 受 損的資
產。在出 售 這 樣 的資產,取 得 者不 必 負 擔 所有的損 失 , 否 則將 無 誘 因 使 取 得
者管 理 不 良 放款,以 使 其損 失 最小化,這將 導致 更 大的 解 決成本。 另 一種方
式是,可以適 當 誘 因 委 託 取 得 者管 理 不 良 放款, 但 不計入他 們 自 己 的資負表
中。
購買 與 承 擔 交 易 應 儘 快完 成,以 避 免 業 務中 斷 ,可以 保存 銀行的 價 值
並
。如有一位以上
結合
倒閉
得
者,應以
的取
合格
能力來與 減少解 決成本。如同 的銀行相 合 併 與收 購 , 購買 與 承 擔 的取 得 者應有財務與 競 標來決定 組 織 的
贏 家,以 使 倒閉 銀行的 淨 資產獲 得 最 好 的 價格 。 消 除銀行的 法人 地位 意謂股
東 喪 失 他 們 的投資且管 理權 被 除 掉 ,就這 點 而言, 購買 與 承 擔 交 易 與 道德 風
險最小化是一 致 的。 購買 與 承 擔形 式的 解 決有以下的 好 處 :
1. 挽 救倒閉 銀行資產的 價 值 ( 因此 減少解 決成本 ) ;
2. 由 取 得 銀行將 倒閉 銀行的資產與 存 款 迅速 回復 到正 常 的銀行運 作 ,
一般只要一個 週 末 即可 完 成,可以對市場的 衝擊 最小化 ; 及
如
3. 失 且可立即在取 與 承 擔 交 易 能在一個 支 他 週 末 完 成,有 存 款 保 險的 客 戶 沒 有 服
果購買
務的損
的銀行動
們
的資金。
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