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5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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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場外監控 —— 銀行的缺失與改正措施 477
能 也 有正式或非正式的 義 務 通 知 國內外的其他監 理 機關。是 否 對銀行所 採 行
的正式監 理 措施 應 被 揭露呢? 在一些國家,為了 透 明化,所有的 強制 監 理 措
施 均是 公 開 揭露 的。 當 決定要 揭露 時 ,銀行監 理 機關、 央 行、 存保公司 、及
政府等 單 位間,在 揭露 之 時 機與內 容 的 密 切 合作 是重要的。經 驗 顯示, 當 銀
行與主管機關間有不一 致 、不 協 調 的 揭露 ,將 導致混淆 而 使解 決 問 題 的 努 力
更 加 困難 。
第 5 節
美國監理措施的採行與類型
本 節 將對美國金 融 監 理 機關 現 行不同類 型 的監 理 措施 加以 簡 介,依 次
說明正式及非正式監 理 措施 、主要監 理 措施 類 型 、及大 和 銀行 禁 制 令 。
一、正式與非正式的監理措施
在 1980 及 1990 年 代 ,美國 儲貸 業 金 融危 機及 眾 多 的 問 題 銀行, 導致 國
會 立 法給 予金 融 主管機關 許 多 新的 權 力,這些 權 力大 多 數與監 理 措施 有關。
一般而言,處 理問 題 銀行的監 理 措施 ,可分為非正式的及正式的 兩 類。非正
式的監 理 措施乃 金 融 主管機關對銀行不具 法律約 束 力的 書面 監 理 措施 , 故 其
效 果 乃 依銀行 誠 信 及 遵守 意 願 而定。如 道 義 勸 說、銀行管 理部 門 承諾 函
(Commitment Letter) 、銀行 董 事 會 決 議函 (Board Resolution) 、及 協 議 備 忘錄
等。
理
措施乃
停
民
、
令
施 ,包括 正式的監 書面 協 議 (Written Agreement) 金 融 主管機關對銀行具有 、 禁 制 令 、 法律強制 事 罰鍰 力的 暫 書面 監 理 措
、
撤
換
與 禁 止令 、資本 ( 補 足 ) 令 、 迅速 改 正 措施 、 調查 令 、及 終止 存 款 保 險或 聯
邦 準 備制 度 會 員 資 格 等。 「 迅速 改 正 措施 」 是 另 一新的 強制 性正式監 理 措
施 ,其 根 據 1991 年 「聯邦存 款 保 險 公司改 進 法案」 第 38 條 款 辦 理 。對低於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