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6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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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二、改正措施的執行
(一)決定缺失的性質與嚴重性
為了 釐 訂改 正 措施 的計 畫 ,監 理 機關 必 須 評 估缺 失 的性質與 嚴 重性。
在缺 失 一 被 發現後 ,監 理 機關 必 須決定 : 誰 (who) 去進行 深 入 評 估,應如
何 (how) 進行,及原因是 什麼 (what) ;問 題 的大小與特性 ; 及流動性與 清
算是
看法
,因此
重性可能有不同的
失
通常
是
辨識
地
評
估
銀行缺 否 為一應立即關 的性質與 嚴 切 的 問 題 。銀行的 董 事 會 及其管 實 理 階 層 與監 理 機關對於 銀行
所 面臨問 題 之 程 度與性質的最有效方式。 問 題 銀行可能 隱藏 它 們 大 部 分重大
的缺 失 ,而這 唯 有 實 地 檢查 才 能 發現 。 實 地 檢查也 可 協助 發現 缺 失 的 根 本原
因而不只是徵 候 , 視情 況 而定,監 理 機關可能要求外 部稽核人 員 與其他 獨 立
的 專 業 顧 問 協助 。 評 估的重要 部 分之一為決定銀行目前與 未 來 預 期的流動性
與資本 部 位,並 評 估銀行的 備 援 計 畫 。
在 評 估 無 償 債能力的可能性 時 , 必 須 評 估銀行 淨 資產的 公 平 價 值。在
這方 面 ,有 必 要準 確 衡 量 放款的品質, 受 損的 情形 及 擔 保 品是 否 能 被執 行
(
拍
認
值是
面價
度。在負債 賣 ) ; 決定 面 無法履約 需 要 確 放款適 其 帳 當 的 認知 與損 足 失提 ,所有或有負債均列 列 ; 及 評 估關 係 人 放款的 ,及所 程
帳
否
夠
,
有資負表外項目均
問
清償
於
債務 抵銷 的 後果 。即 已 知 且在控 資產的 制 之下。在 值為正, 評 估 時 ,銀行應考慮 題 也 可能 由 互沖 預 與可能的 失 而
期損
價
使淨
於近期 發生 。同 樣 地, 豐厚 的獲利可能 部 分 彌 補 淨 資產的低 價 值。
準 確評 估銀行 淨 資產的 公 平 價 值可以顯示是 否 可以內 部解 決,或是 否
需 尋 求外 部解 決,這取決於 股 東 與管 理 階 層 可利 用 的金 融 資 源 。在 評 估流動
性 部 位 時 ,應分析銀行在一 段 有 意義 期間的 現 金流 量 ,以 辨識 實 際資金的流
入與流出。 當 監 理 機關 認 為銀行 存 在一立即且顯 著 缺 乏 流動性或 無 清償 能力
威脅 時 ,立即 改 正 措施 是 必 要的。在 另 一方 面 , 當 銀行 暴 露 於金 融 緊 縮
(financial strain) 或其他 形 式的缺 失 , 但評 估 認 為此等 威脅 是 實 際 但 非立即
的,監
作
應及
以 評 估並 理 機關應有 使 銀行 更多 出有效 的 措施 反 可供 選擇採 取 改 行。監 措施 理 機關可能運 用 密 切 監控,
促
。
採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