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3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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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場外監控 —— 銀行的缺失與改正措施 455
隊 ,而 由 外 部稽核人 員 或其他 技 術 人 員 加以 檢查 。監 理 機關在 任何 時 候 為 追
蹤 可 疑 的缺 失 ,應有 法律權 力 命令 對個別或一 組 銀行進行特別 檢查 。
(四)外部稽核人員
外 部稽核人 員 與監 理 機關間的 合作 有 助 於不 良 銀行的 辨識 。 由 於 法律
規 定財務 稽核 或 執 行監 理 機關 委 託 的 實 地 檢查 ,外 部稽核人 員 可能在監 理 機
關之前
據
失
根
支
持其對銀行缺
稽核人
來
理 機關可以 辨識 ( 獲 知 ) 銀行的缺 員 給 予銀行的報告與 失 。 兩 者可以定期 信 函 會 議 的方式來進行 合作 或高風 。監
險 領 域的 辨識 。有些國家的監 理 機關可以 檢 視 稽核人 員 的工 作底 稿 ,以 提 高
其資 源 使用 效率,且 避 免不 必 要的重 複 。
利益 衝 突 ( 如外 部稽核公司 對其 稽核 的銀行 提 供 顧 問 服 務,或外 部稽核
公司 以其所 發 展 的 評價模型 來 評 估銀行的資產 價 值 ) 可能 限 制 外 部稽核 員 在
辨識 銀行缺 失 中的 角色 。在這種 情 況 下,外 部稽核人 員 可能 沒 有正 確 的 誘 因
報告 每 一 件錯誤 的事。監 理 機關如要依 賴 外 部稽核人 員 的報告, 知道 這些 問
題 是 很 重要的。有些監 理 機關可能 雇 用稽核 員 或其他 專 家從事 調查 工 作 。 選
擇
持適
保
沒
的
的風險。
錯誤
可能
些 熟悉 銀行 與銀行 作業 、控 有 制 等的外 當 部稽核公司 距離 , 仍 可能有 再發生稽核 助 於監 理 工 作 的進行, 但 這
公司若
(五)從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員取得資訊
監 理 機關應可自 由 取 得 銀行內 部 控 制 與內 部稽核人 員 的報告與所有其
他 文件 ,並應例行地 ( 至少 在 每次 的 實 地 檢查 , 但 愈 頻 繁愈 好 ) 檢 視 它 們 。
一般內 部稽核人 員向董 事 會 或其 委員 會 報告, 但 可能 沒 有正式的管 道直 接 向
監 理 機關報告銀行內 部 控 制 的缺 失 。可是,銀行 董 事與管 理 階 層 應 很 自 然 地
將從內 部稽核人 員 所 得 到 任何 重大缺 失 的資訊轉 送 給 監 理 機關。
(六)與其他監理機關及有關主管機關接觸
銀行監 理 機關應 維 持與對銀行財務 狀況 有 興趣 的其他國內機關,就有
關 議 題 密 切 溝 通 。這些有關機關 通常 包括 證 券與 保 險監 理 機關、 央 行、 存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