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P. 38
20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商品的 作 業及 其 風險管理。
第 3 節
多元化金融業務檢查
在 1990 年代我國發 生 多起 的金融風 暴後 ,強化金融監理 ( 檢查 ) 成為國
人的 共 識及 共同 努 力的 目 標, 其 中金融監理 ( 檢查 ) 一 元 化及 一條 鞭 化 ( 即
3
各金融主管機關 同時 握 有 檢查權 及 處分權 ) ,成為國人關心的 話 題。 在
「金融監 督 管理 委 員會」立 法 通過 之 前 ,我國的金融監理 ( 檢查 ) 仍 維 持 多
元 化, 即 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均 得對銀行 等 金融機構,
執 行金融業務 檢查 與管理,財政部並得 依法委 託 其他適當 的機構, 或專門 職
業及技術人員, 或 指 定地方 主管機關代為進行 檢查工作 。 但 是 ,為配合 跨世
紀 金融監理革新,我國也 循 英 、日、 韓 等 國金融監理組 織 改革的 模 式 ,將我
國的金融監理
月將金融監理
機關監理 (single-regulator supervision) 模 式 由機構 別 監理 (institutional supervision) ,行政 院 已 於 2002 年 5 轉變為 單 一 主管 一
元 化的「行政 院 金融監 督 管理 委 員會組 織 法 草 案 」 送 請 立 法審 議,將成立
4
「金融監 督 管理 委 員會」以 統 籌 銀行、 證券 、及保險的監理。 本 節 將介 紹
5
美國現行的 多 元 化金融業務監理 ( 檢查 ) 。
一、雙軌銀行體系
在 1863 年「國 家 通貨 法 案 」 (National Currency Act) 及 1864 年「國 家 銀
行 法 」 (National Banks Act) 通過 後 ,美國成為 一 個 雙軌 銀行 體系 (dual
。此意
聯邦政
banking system)
辦
照 。因此,銀行業務的 的國 家 檢查 與監 謂 督 管理,也 府 及州政 是 由聯邦及州政 府 ( 雙軌 ) 均 可 核 發銀行 理。在 執
分別
府
3
金融檢查只是金融監理的一部分而已。
4
我國即使成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仍保有為執行貨幣政策或管理外匯目
的,而對金融機構 ( 銀行 ) 進行金融檢查的權力。
5
美國的多元化金融業務監理又稱為功能性監理 (functional supervision) ,此種監理模式乃依
金融機構的業務 ( 或經濟功能 ) 來進行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