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8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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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銀行法法令彙編
: 露 , 請 速 依 說明事項辦理, 整各信用卡發卡機構 請 查 照 。 循 環 信用 利率 與相關 共 通
請貴會
按季彙
一、
說明
性 手 續 費 、現金卡發卡銀行 利率 與各項 費 用,於 貴會 網站 上
揭露 ,並 向民 眾 宣 導利 用 此 項資 訊 及正 確 之 消 費 理財 觀 念 。
二、 請 速 轉 知 各 會員 機構應 將 所有信用卡、現金卡 契 約條款
中, 持 卡人可 能 負 擔 之 利率 及各項 費 用,自 93 年 9 月 1 日
起 , 採 首頁 連 結 與表列之 方式 ,於 會員 機構本 身 之 網站 上
揭露 。
十七、客戶貸款本 息不 得 以 信用 卡轉繳方 式支付 疑 義。
金管會 93.8.23. 金管銀 字第 0934000635 號函
主 旨 : 有關客戶 貸 款本 息 可 否 以其信用卡代轉繳 方式 支 付 乙 案 , 請依 說
明事項轉 知會員 機構遵 照 辦理, 請 查 照 。
說明 : 二、信用卡之本質為 消 費 支 付 工具,以其代繳 貸 款本 息 ,係為 償
還 債務 而 非 消 費 支出,不 僅 與信用卡本質不 符 , 亦 有 過 度 擴
張 信用卡 功 能 之 虞 。以信用卡繳 付 銀行 貸 款本 息 , 將 使 放款
業務之 風險 轉 嫁 至信用卡業務,不 利 貸 放銀行 確 實 掌 握 放款
客戶之 方式 還 款 狀況 。 及 風險 控管, 爰 客戶 貸 款本 息 不 得 以信用卡
支
付
轉繳
十八、規定信用 卡 發 卡 機構辦理分期付款交易 風 險 控 管機制 暨 財務資融
公司 不 得 成 為信用 卡 收 單 機構所簽訂之特 約 商 店 。
號函
主 旨 : 所報各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分期 金管會 93.11.23. 金管銀 付 款交易之現 字第 0938011919 況 , 暨 就風
險 控管機制及 消 費 者 糾 紛 處理原則 研 提意 見 與財務資融公司 宜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