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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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銀行法法令彙編
似
息
遏阻犯罪 詐欺 訊 。 告 知當 地 警察 單位 , 俾 利警察 機關 快 速 偵 處,
十一、 重 申金融機構應 落 實 執行自 動 櫃 員 機及 週 遭 監視 錄影 帶 至少 保存
6 個月 ,及 加強查 驗 開戶 文 件。
93.12.10.
金管會
字第
0931000716
號函
主 旨 :重 申金融機構應 落 實 執 行自動 櫃 員 機及 銀局 遭 監 視 之 錄 影 帶 暫 行保
週
存至 少 6 個 月之原則, 另請加 強 查 驗 開戶所 需 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 以有 效 杜 絕 人 頭 帳戶, 局反 請 查 照 辦理。 查所 需向 金融機構調 閱 自動 櫃 員
,
因
偵
檢警
映
一、
單位
向
本
機 錄 影 帶輔 助 辦 案 ,常有金融機構事 隔多 日 而未 保存, 致影
響 辦 案 進度, 爰 重 申各金融機構自動 櫃 員 機及 週 遭 監 視錄 影
帶 之保存期限,應 切 實 依 財 政 部 92 年 10 月 16 日 台 財融
字第 0922001401 號函 辦理。
二、 邇 來 迭 有金融機構發現不法 集團利 用 偽造 之戶口 名 簿 及 身
分證件,以法定代理人 身 分 臨 櫃 替 未成 年子 女 四處開立帳
戶,並 同 時申 領 晶 片 金融卡,疑似為 預 謀 金融 詐欺 或 犯
罪 , 爰 請 提 高 警 覺 ,並 加 強 查 驗 開戶所 需 之相關證明文
序。
秩
件,以維護金融
十二、「 反 詐騙 聯 防 平 臺」第一 次會議請 警察 機關或司法 單位 配合事項。
金管會 93.12.14. 銀局 字第 0930035165 號函
主 旨 : 關於 93 年 11 月 22 日「 反 詐騙 聯 防平 臺」第一 次會議 本 會 所提
建請警察 機關或司法 單位 配 合事項, 請 查 照 轉 知 。
說明 : 二、關於 建請 司法 單位 及 警察 機關 確 實 依 法保護金融機構以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