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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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當心多重監理機關的重複裁罰
而國銀必須清楚認知的第三個面向,就是多重監理機關重複
處罰的可能性及相關的「雪球」效應。 舉例來說,除了 DFS、
FRB 兩大金融監理機構之外,張兆順指出,美國政府為了反資
恐、防制資源流入被美國指定為黑名單的制裁國家、團體組織及
個人,在美國財政部之下,還再設置了 OFAC ( 外國資產管制辦
公室 ),倘若金融業及相關周邊事業沒有過濾、查核、申報這些
黑名單交易,除了 DFS、FRB 會針對作業程序裁罰外,OFAC 也
會對違規進行裁罰。
此外,對於銀行法遵與洗錢防制機制不完備、執行未落實、
人員訓練不足等情事,被金檢單位列為缺失的話,包括當地州政
府,及聯邦準備銀行,都可透過 DFS 及 FRB 給予包括罰款、限
期改善、停止部分業務等不同裁罰,而且不同機關都有權針對同
一違規事實重複裁罰。
除了美國多重監理機關的重複裁罰之外,國銀一旦被查洗錢
防制疏失被懲處,還有其他海外地區的「雪球效應」得面對,就
以去年兆豐銀行的情況為例,張兆順坦言,當時連其他海外地區
分行都幾乎同時再被當地監理機關派人進駐檢查,且檢查基準日
都是被裁罰之前的期間,檢查的力度與強度亦強於往常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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