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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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動態






               系統制度要能即時糾出洗錢交易

                   對此他建議,國銀應從 BSA (《銀行秘密法》) 及 AML (《洗

               錢防制法》) 的規定出發,建立一套完整的銀行法規遵循、洗錢

               防制及制裁遵循 (BSA / AML & SanctionsCompliance) 計畫。而這
               些計畫必須涵蓋 4 個面向,包括:1. 以風險為基礎的各項政策、

               程序與控制,內容將包括 KYC ( 認識顧客 )、IRA ( 風險評估 )、

               TMS ( 交易監控系統 )、SARS ( 可疑交易 ) 的認定、申報,以及

               獨立的法遵測試;2. 要指定合格的法遵及洗錢防制遵循主管;
               3. 持續的員工訓練計畫;4. 獨立稽核測試。

                   張兆順強調,整體洗錢防制計畫及法遵方案的積極建置,至

               關重要。因為美國各級金融監理機關最在意、最重視的是制度及

               系統能否有效對疑似洗錢的交易即時發揮管理、示警的功能。
                   系統的重建也是其中關鍵,除了軟硬體需求之外,每個項目

               都要有理論模型、方法論及統計數據作為建置根據,但他也坦言

               難度的確很高,包括他上任之後馬上請教曾被裁罰過的外商銀行

               法遵及洗錢防制團隊,發現就算經過幾年的努力改進,仍不見得
               能達到監理機關解除監控管制的標準。

                   再者,張兆順特別以「三道防線」的觀念,提示員工訓練的

               重要性。他分析,洗錢防制,第一道防線就是分行營業單位,第

               二道是法遵,第三道是稽核,倘若員工訓練不足,在第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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