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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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務項目及交易類型不盡相同,必
須有量身打造的監測程序,且
進一步排除無效的警示雜訊,
不該讓技術再複雜化了法遵作
業。
曾經有銀行為了符合 FATF
的法遵標準,便採取「去風
險」措施,拒絕某特定風險類 Chin Kok LEM, Partner, KPMG
別的客戶,甚者直接中斷業務拓展,或者對特定風險客戶實施過
於嚴格的風控措施,上述都非正確的 AML / CFT 執行目標。實際
上,FATF 建議銀行應以逐案審視,若遇不能減緩洗錢或資恐風險
的交易,才進行終止客戶關係。
整體而言,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是亞太地區國家共同努力的
目標,因此無論是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都必須持續強化法遵
政策及執行,建立智慧監理機制,以降低作業風險。
日本:通過實施《犯罪轉移收益防止法》
2014 年 FATF 對日本未能積極補強 AML / CFT 不足之處提出
高度關切,因此,日本國會通過了《犯罪轉移收益防止法》(Act
on Prevention of Transfer of Criminal Proceeds) 的修正,且於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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