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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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務項目及交易類型不盡相同,必

           須有量身打造的監測程序,且
           進一步排除無效的警示雜訊,

           不該讓技術再複雜化了法遵作

           業。
               曾經有銀行為了符合 FATF

           的法遵標準,便採取「去風

           險」措施,拒絕某特定風險類                  Chin Kok LEM, Partner, KPMG

           別的客戶,甚者直接中斷業務拓展,或者對特定風險客戶實施過

           於嚴格的風控措施,上述都非正確的 AML / CFT 執行目標。實際
           上,FATF 建議銀行應以逐案審視,若遇不能減緩洗錢或資恐風險

           的交易,才進行終止客戶關係。

               整體而言,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是亞太地區國家共同努力的
           目標,因此無論是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都必須持續強化法遵

           政策及執行,建立智慧監理機制,以降低作業風險。


           日本:通過實施《犯罪轉移收益防止法》

               2014 年 FATF 對日本未能積極補強 AML / CFT 不足之處提出

           高度關切,因此,日本國會通過了《犯罪轉移收益防止法》(Act

           on Prevention of Transfer of Criminal Proceeds) 的修正,且於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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