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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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對此王湘衡說明,因為 APG 在思考邏輯上認為,通常全球性
的跨國銀行其母行就會對子行或分行,在法遵或洗錢防制的規定
方面依照其母國的規定來管理,倘若將焦點集中在這些跨國銀行
在亞太地區子行或分行的檢測,意義不大,反而是將焦點放在新
興市場國家背景的外商銀行在當地的表現,較能看得出當地政府
或是該銀行,在洗錢防制工作上面的監理成效。
視情況權衡語言 跨部會需通力合作
金融圈經常在討論,在於接受評鑑時,到底是說英文好,或
是中文好,對此劉燕玲直言,語文的表達,應以有效溝通為前提,
即以「能確實將自身的意思傳達給評鑑員」為最高指導原則,而
非使用英文一定不好,或者使用中文比較好,假設口譯員在金融
專業不足,也可能造成評鑑的負面影響。
劉燕玲分享,以印尼為例,接受評鑑的銀行、證券商與保險
公司等金融機構幾乎都是全程用英文回答,溝通過程極為順暢,
反而有其他非金融機構之受評鑑單位,因口譯不精確,在現地評
鑑後才針對評鑑員評鑑時所聽到的缺失表示為口譯錯誤,但依照
APG 評鑑規則,現地評鑑後所提供之資料不得採認,造成單純口
譯錯誤卻已無法補救之遺憾。也因此,到底是要用英文或中文,
銀行可依其人員本身的外語能力,或是口譯員在金融專業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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