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創新行銷與魅力品質- 完整解構熱銷產品的行銷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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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行銷與魅力品質-完整解構熱銷產品的行銷奧妙


                  創新是有效利用資源,進而創造新的價值

                       「創新」的觀念最早是由古典學派的經濟學者熊彼得 (Schumpeter)

                  所提出,他認為創新是企業有效利用資源,以創新的生產方式來滿足市場
                  的需要,是經濟成長的原動力。「創新」也可定義為「將新的概念透過新

                  產品、新製程、以及新的服務方式實現到市場中,進而創造新的價值的一

                  種過程」。此一定義,特別強調創新之執行面 (Implementation) 與市場
                  效益面 (Market Effect)。因此,創新不但是新的事物,也必須是可執行,
                  並且具有市場效益,能創造新價值,上述樂高的案例告訴我們不能盲目的

                  創新,必須注重市場面與顧客價值。

                       創新的理論甚多,傳統認為創意沒有規則,必須打破成規,才能具有
                  原創性,因此最好能突破思考的框架 (outside the box),然後天馬行空的
                  思考,直到靈光乍現的時候,才會有突破性的點子。然而要有原創性是件

                  不容易的事情,對創新具有實務經驗的德魯.博依 (Drew Boyd) 與傑科
                  布.高登柏格 (Jacob Goldenberg) 共同著作了《Inside the Box, A Proven

                  System of Creativity for Breakthrough Results,中文譯本:盒內思考》,
                  提出了在熟悉的框架中思考,會產生更多的創新,不但更快,也會更好。

                  他們根據實務經驗,發現創新的解答有其共通模式,而這些模式可以規範

                  我們的思考,導引創造的過程,是激發而非扼殺創意。這些觀點雖與傳統
                  觀點有些不同,就像他們並不認同像前述的皮克斯工作區域由員工自行發
                  揮創意的方法,取而代之的是認為創新可經由五個模板來達成,因為創意

                  就隱藏在框架之中。

                       這樣的說法好像跟以往的創意思考方法有所不同,像是經常被使用的
                  腦力激盪法 (brain storming)。腦力激盪法源自 BBDO 廣告公司的創立者
                  與經理人艾歷克斯・歐斯彭 (Alex Osborn) 所創造,主要是鼓勵互動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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