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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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稅捐處運用各機關間互相通報資料,如內政部營建署租金補貼、
法院公證資料等,時常發現已核准為自用住宅的用地,而後卻將房屋
出租,便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稅捐處提醒,自用住宅地價稅事
實消滅時,應於 30 日內向稽徵申報,以免遭追補稅並處罰鍰。今年有
買賣房屋的民眾,也得注意地價稅雖然是每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開徵,
不過是以 8 月 31 日所謂「納稅基準日」為準,凡是 8 月 31 日前持有
土地的所有權人,就須繳納全年地價稅,買房前可採登記日或過戶日
作為基準,拆算買賣方需負擔的地價稅比例。
四、農業用地
第
平均地權條例第 3 條第 3 款規定:「本法所稱農業用地, 二
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 章
法律對不動產的定義
供下列使用者︰ 1.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2.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
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3. 農民團體
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 ( 藏 ) 庫、農機
中心、蠶種製造 ( 繁殖 )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定義
農業用地的目的,是因為農業用地可享受租稅優惠。
農地未農用須改課地價稅並補徵多年地價稅
2015-5-18 屏東縣地方稅務局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依土地稅法第 22
條規定課徵田賦 ( 田賦自 76 年下期起停徵 ),如農用地上蓋建物領有
合法農舍執照,若仍供農用,可享有課徵田賦優惠。
農地清查作業持續進行,實務上常發現土地被改課及補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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