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5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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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報財產交易所得 補稅帶罰 471 萬
2014-06-24 04:10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市民,利用房地交易時,現行所得稅法關於土地買賣
免徵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規定,將土地交易比例放大,以減少財產交易
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的稅負,但此方式遭稅官查獲,法官也不認同,
因此判決陳某敗訴。
陳某經稅官歸戶核定的綜合所得總額 1,224 萬元,因為貪圖便宜,
以自以為是的計算方式報稅,結果被判補稅 315 萬元,罰鍰 156 萬元,
第
補稅加罰鍰的錢幾乎占綜合所得總額 4 成,民眾報稅要謹慎並且應依 九
法定的方式報稅,以免因小失大! 章
陳某是在申報 99 年度綜所稅後,經北區國稅局查獲短報本人及配 納稅人的義務及違反規定的處罰
偶財產交易所得 808 萬元,另查獲短、漏報本人以及配偶租賃所得合
計 11 萬元,經歸戶核定綜合所得總額 1,224 萬元,稅官開單要陳某補
徵應納稅額 315 萬元,並按所漏稅額,處罰鍰 156 萬元。
法院指出,現行稅制架構下,出售土地所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
採取分離課稅方式,另行課徵土地增值稅,所得不計入所得稅的稅基
內,因此,按所得稅法規定,土地交易的財產所得為免稅所得。
為此,有人就試圖透過法律概念的操作,在同一筆收益中,增加
土地獲利的比例,減少房屋獲利的比例,來減低其所得稅的負擔。
以陳某這件稅務官司來說,陳某無視併同出售房地時,無法將房
地價格分離的事實,導致無從將成本、費用分別歸屬的困難。
陳某同時也無視於依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
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所計算的房屋價格,其實為依比例計算出的推計
收入,強將房屋某些可明確歸屬的房屋成本或費用直接在房屋交易收
入下扣除,據此認定房屋財產交易損益,這種算法,並不符合成本費
用與收入相對應原則。
法院認為,按照財政部函釋,正確的推計課稅作法應該是,從房
地賣出總額及買進總額的差額,再按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
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計算房屋的財產交易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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