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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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在登記前即已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而拍定人領取權利移
轉證書之日,即可明確認定該不動產的所有權已移轉為拍定
人所有,故以該日為交易日。
強制執行移轉即各地方法院依強制執行法,或各行政執
行分署依行政執行法,將不動產拍賣,司法實務上認為拍賣
係買賣的一種,故不動產若在 105 以後被拍賣移轉,若其取
得日在 103 年 1 月 2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間取得持有不滿
二年,或者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者,應課房地合一稅。若
拍賣價款若低於取得的成本,固然課不到房地合一稅,但原 第
七
所有權人仍然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否則將被處以罰鍰。 章
房地合一稅的規劃
(二)出售 ( 交換 ) 無法辦理建物總登記之房屋
無法辦理建物總登記之房屋,以訂定買賣契約之日為交
易日,常見的無法辦建物總登記之房屋就是違章建築,這類
型的房屋因為無法辦理登記,故僅能以買賣契約訂定之日為
交易日。
(三)出售 ( 交換 ) 房屋使用權
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以權利移轉日為交易日,
惟何謂權利移轉日,依本書的見解,房屋的使用權是債權而
非物權,權利移轉日應以契約約定,故權利移轉日應以房屋
使用權的買賣契約所記載的權利移轉日為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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