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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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國家風險與國家主權評等



                             秉持「窮則變、變則通」的權變原理,想在當地拓展事業也非一籌莫
                             展。例如,海外分行可在投資和授信給予當地企業的同時,順道向地
                             主國政府或金融機構舉債,以減低外匯資產的淨暴露程度。

                                  本章主要分成三節,第 1 節旨在闡述國家風險的三個演進階段:

                             外匯移轉風險、主權風險與國家風險。第 2 節在說明國家主權評等的
                             發展背景、主權評等的種類,以及相關的信用等級制度。第 3 節將探
                             討國家主權評等如何應用在銀行的相關業務,此議題在金融海嘯與歐

                             債危機之後尤為重要。具體地說,國際性銀行相當重視國家主權評等
                             與國家風險限額,在「國際金融部」(OBU)  相關業務的應用和金融商

                             品的配置。








                                  隨著時間演進,國家風險可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三種不同的風險

                             概念:

                                1. 1950 至 1960 年代初期的「外匯移轉風險」(Transfer Risk)

                                  歐洲美元市場在 1950 年代興起,促成了跨國性大額授信業務的蓬

                                  勃發展。倫敦的銀行在當時承作法國績優廠商的授信,擔心的不
                                  是法國廠商會否經營不善而無力還款。反而是憂心一旦法國政府

                                  進行外匯管制,該法國廠商可能無法以法郎兌換足夠的英鎊來償
                                  還債務,顯示此時關注的是,外匯不足或管制而影響跨國貸款匯
                                  出的風險,簡稱「外匯移轉風險」。


                                2. 1960 年代中葉至 1970 年代初期的主權風險 (Sovereign Risk)

                                  開發中國家在 1960 年代中期,致力於國內基礎建設。為籌措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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