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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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中國外匯制度的變革與金融帳的開放




                                  1988 年 3 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外匯
                             調劑的規定」,除了在北京設立全國外匯調劑中心外,更進一步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經濟特區與沿海開放城市都成立外匯調劑

                             中心,藉以辦理地方、部門、國營與集體事業單位及外商投資企業
                             的留成外匯,同時也一併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自有外匯的調劑業務。

                             因此,外匯調劑業務的市場進一步擴大至中國各地,外匯調劑的價

                             格則由買賣雙方根據外匯供需的狀況自行議定。

                                  經過上述措施的調整,外匯調劑市場趨於活躍、快速成長,
                             1987 年全年的交易金額達 42 億美元,顯示中國的外匯調劑市場的

                             逐步成形 (尚平順、嚴彩郡,1995)。



                             三、經常帳可兌換性的實現


                                  1993 年,中國人民銀行            爲 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在 1993

                             年底公布「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中國的外匯管
                             理制度出現重大的變革。例如,匯率併軌、銀行結售匯體系的設

                             立、及取消外匯留成等。1996 年,中國實現人民幣在經常帳方面

                             的可自由兌換性,這是中國外匯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

                                  1993 年 11 月,由中國第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
                             於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後,中國經濟改革的思

                             想指導原則確定為「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該決定中也明確提出

                             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方向是建立一個以市場供需爲 基礎、有管理的
                             浮動匯率制度、及統一規範的外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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