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第八條:合併基準日後權利義務之承受 第九條:異議股東股份之收買 第十條:員工之權益保障 第十一條:債權人、基金受益人、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之保障方式 第十二條:稅捐及費用之分攤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第十四條:承諾事項 第十五條:禁止之行為 第十六條:合併契約之終止 第十七條:違約之處理 第十八條:保密約定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立合併契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