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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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
必備法律常識
款性質,並不構成違反公司法第 15 條之規定。反之,預支予
員工之薪資如超過一般薪資之合理範圍,則視為借貸,屬違法
之借貸行為。
四、保證之限制
公司法第 16 條規定,「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
定得為保證者外,不為任何保證人。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
時,應自負保證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時,亦應負賠償責
任。」
(一)原則
公司原則上不應擔任保證人。若公司負責人違反規定而以
公司名義擔任保證人者,該法律行為對公司不產生法律效力,
而由行為人自負其責。
(二)例外
有兩種例外情形,可以打破該原則限制:
1. 依法律規定
例如銀行法中規定銀行得辦理國內外之保證業務。換言
之,除銀行業者或其他特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管轄之
特別法中有規定公司得經營保證業務外,其餘公司尚無
法依此主張得排除原則不得擔任保證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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