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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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
                   必備法律常識



                      款性質,並不構成違反公司法第 15 條之規定。反之,預支予

                      員工之薪資如超過一般薪資之合理範圍,則視為借貸,屬違法
                      之借貸行為。



                      四、保證之限制



                          公司法第 16 條規定,「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

                      定得為保證者外,不為任何保證人。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
                      時,應自負保證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時,亦應負賠償責
                      任。」


                      (一)原則


                          公司原則上不應擔任保證人。若公司負責人違反規定而以
                      公司名義擔任保證人者,該法律行為對公司不產生法律效力,

                      而由行為人自負其責。

                      (二)例外


                          有兩種例外情形,可以打破該原則限制:

                        1.  依法律規定

                           例如銀行法中規定銀行得辦理國內外之保證業務。換言
                           之,除銀行業者或其他特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管轄之

                           特別法中有規定公司得經營保證業務外,其餘公司尚無
                           法依此主張得排除原則不得擔任保證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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