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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值的定義為,履約價格大於訂約當時與選擇權期限相同之遠期價格的
                        部分。

                            以上討論的選擇權內在價值,可以簡單的數學式來表示。令 E 為
                        履約匯率,S 是訂約時的即期外匯匯率,F 是訂約時與選擇權期限相

                        同的遠期外匯匯率,則美式與歐式選擇權的內在價值計算  (匯率以美
                        元 / 其他通貨表示,交易通貨為非美元的其他通貨) 如表 4-3 所示。



                                         表4-3:  匯率選擇權內在價值的計算

                                                        買權                     賣權

                                 美式                 Max (0, S-E)           Max (0, E-S)

                                 歐式                 Max (0, F-E)           Max (0, E-F)
                        註: Max (0, D) 是指取 0 與 D 兩者之中較大者,因此唯有 D>0,才會有正的選擇權內在價值。


                            時間價值是用於支付執行選擇權獲利之權利的一種成本,其由權

                        利金與內在價值的差額來衡量。就美式選擇權而言,隨著到期日的逼
                        近,其執行的機率  (可能性)  也隨著下降,在其他情況不變下,選擇權

                        的時間價值也因此隨著下降。是故,在其他情況不變下,選擇權的時
                        間價值隨著到期日的接近而遞減。

                            價平選擇權由於在訂約當時,即期匯率  (美式選擇權)  或遠期匯率
                        (歐式選擇權)  與履約匯率相同,但隨時間經過,它可能立即由價平變

                        成可執行的價內,或是不會執行的價外,所以時間因素對時間價值的
                        影響很大。

                            在價外與價內的情形,時間一動,繼續維持價外與價內狀態的可
                        能性很大。因為匯率不太可能瞬間波動,所以不執行的價外,下一秒

                        鐘仍是不執行,而要執行的價內,下一秒鐘仍是要執行。因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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