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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歐式選擇權之價平、價內、及價外的認定原則與美式選擇權相
同,但歐式選擇權由於在到期日時才能執行,而未來履約時的即期匯
率,可以目前 (訂約時) 的遠期匯率鎖定,所以它是以履約價格 (匯率)
與訂約當時和選擇權相同到期日的遠期匯率作為比較的基礎。美式與
歐式選擇權之交易通貨 (非美元的其他通貨) 的價內、價平、及價外認
定,可以歸納為表 4-2。由表 4-2 可知,不論美式或歐式選擇權,交易
通貨 (非美元的其他通貨) 買權與賣權之價內與價外的認定,即期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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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匯率) 與履約匯率之間的關係正好是相反的。
表4-2: 美式與歐式選擇權的價內、價平及價外認定
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
買權 賣權 買權 賣權
價內 S>E S<E F>E F<E
價平 S=E S=E F=E F=E
價外 S<E S>E F<E F>E
註: 表中 S 為訂約時的即期匯率,E 為履約匯率,F 為與選擇權相同到期日的遠期匯率,這三種
匯率的報價法皆為數量報價法 (間接報價法) — — 即美元 / 其他通貨。所謂的價內、價平、及
價外係指該選擇權契約,若為美式選擇權,立刻執行時獲利稱為價內,產生虧損稱為價
外,不虧不贏稱為價平;歐式選擇權因無法立即執行,故以遠期匯率作為未來到期之即期
匯率的估計值,並作為比較匯率。
五、選擇權的價格: 權利金
選擇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權利金決定於履約價格、即期價格、
到期日、即期價格的波動性 (volatility)、及相關的利率等因素。由於
10 以上的分析是針對即期匯率選擇權,外匯期貨選擇權之價平、價內、或價外的認
定,是以履約匯率與訂約時的外匯期貨匯率比較;遠期匯率選擇權之價平、價
內、或價外的認定,是以履約匯率與訂約時的遠期匯率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