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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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〡即期與遠期外匯市場 43
4 月 5 日的賣出 / 買入即期美元對 6 個月期美元之即期對遠期的換
匯交易,軋平了部位。在 4 月 7 日,以 30.465 買入 100 萬美元,而以
30.450 賣出 100 萬美元,損失 15,000 台幣[=1,000,000 美元×(30.465-
30.450) 台幣 / 美元],但在 10 月 7 日,以 30.480 賣出 100 萬美元,又以
30.460 買入 100 萬美元,獲利 20,000 台幣[=1,000,000 美元×(30.480-
30.460) 台幣 / 美元]。因已軋平部位實現利潤,在不考慮損失 (4 月 7
日) 與獲利 (10 月 7 日) 時點的不同下,共可以獲利 5,000 台幣
(=20,000-15,000),而每 1 美元淨益為 0.005 台幣。換匯交易的單位
損益雖然微小,但由於其交易金額鉅大 (通常為千萬美元以上),因此
總損益也就相當可觀。
以上分析假設在 4 月 5 日即期美元成交價繼續維持在 30.450。當
然,即期美元成交價可以不是 30.450,設為 30.400,則原先部位在 4
月 7 日以 30.465 買入 100 萬美元,將損失 65,000 台幣[=1,000,000 美
元× (30.465-30.400) 台幣 / 美元];即期美元成交價若為 30.450,
則損失 15,000 台幣[=1,000,000 美元×(30.465-30.450) 台幣 / 美
元]。原先部位在 10 月 7 日以 30.480 賣出 100 萬美元,在即期美元
成交價為 30.400 下,將獲利 70,000 台幣[=1,000,000 美元×(3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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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0+0.010) ) 台幣 / 美元], 在即期美元成交價為 30.450 下,則
獲利 20,000 台幣[=1,000,000 美元× (30.480-30.460) 台幣 / 美元]。
兩 種 不 同 的 即 期 匯 率 成 交 價 下 , 皆 為 獲 利 5,000 台 幣 (=20,000-
15,000=70,000-65,000)。這顯示換匯率期差操作的損益是與換匯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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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而與即期匯率沒有直接的關係。
27 若 4 月 5 日的即期匯率為 30.400,則其所對應之 10 月 7 日的遠期匯率將是 30.410
(=30.400+0.010)。
28 若獲利的 5,000 台幣轉換成美元 (美系銀行) 則與即期匯率有間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