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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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沖銷,故 9 月 3 日淨部位為零。
在 12 月 3 日,換匯交易之遠期買入 100 萬美元,匯率為 30.62
(=30.50+0.12),但因銀行即期避險成本為 30.51,因此銀行遠期美元賣
出成本為 30.63 (=30.51+0.12),而此 100 萬美元也在遠期賣給客戶。
若銀行預售給客戶的 100 萬美元匯率高於 30.63,設為 30.64,則銀行
在 12 月 3 日淨部位為零,但有利潤 20,000 台幣[=1,000,000 美元×
(30.64-30.62) 台幣 / 美元],此筆預售遠期美元的操作將有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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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台幣 (不考慮 9 月 3 日與 12 月 3 日時點的不同)。
二、遠期匯率、即期匯率與換匯率之間的關係
根據國際金融理論的拋補利息平價 (covered interest parity) 定理,
可以導出上述 (1) 與 (2) 式之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及換匯率的數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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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式。 在前面銀行預購遠期外匯的例子,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因此
需要借入美元,支付 3 個月美元借款利息,而賣出美元換得的台幣,
可以獲得 3 個月的台幣存款利息,美元借款與台幣存款的 3 個月利息
差額,必須折算成匯率,此乃換匯率。以 1 美元的交易為例,拋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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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平價定理以式子表示為:
91 e 91
(1i * ) (1 i ) (3)
360 f 365
格,而換匯買入價格則為 30.62 (=30.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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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上常常以即期匯率之買 / 賣美元報價,如 30.50 / 51,加上換匯率買入 / 賣
出、賣出 / 買入美元報價,如 0.10 / 0.12,成為遠期匯率之買 / 賣美元報價,在本
例即為 30.60 / 30.63。
12 所謂的拋補利息平價定理是指,在國際間金融投資不需要任何成本的假設下,當
國際間的利率差距等於遠期外匯折價或溢價的幅度時,國際間將沒有拋補利息套
利的行為發生。
13 美元貨幣市場利息計算的年基礎 (annual basis) 為 360 天,但日圓、歐元、及英鎊
為 365 天,台幣利息計算基礎從 1994 年 7 月 1 日起由 360 天改成 36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