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2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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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率選擇權,或是台幣利率選擇權般的市場。


                        一、賣權-買權的平價關係


                            賣權-買權平價是指一個有同樣履約價格的歐式買權與歐式賣

                                                                 8
                        權,兩者之間有以下的價值關係等式存在:
                                                C(X)-P(X)=S-Xe     -rT                  (10)

                            上式中,符號的意義如下:
                            C(X): 歐式買權的價值,履約價格為 X。

                            P(X): 歐式賣權的價值,履約價格為 X。
                            S : 比較資產的即期價格。

                             X :  買  權  與  賣  權  的  履  約  價  格  ,  同  時  也  是  遠  期  契  約  的  遠  期  價  格
                        ( F ),三者皆相等 (即 X = F )。

                            e : 指數 (exponent)。
                                                                                         9
                            T : 選擇權的期限,以年為衡量單位,如 3 個月為 91 / 365 年。
                            r: 連續的複利利率 (continuously compounded interest rate),是T 期
                        間的年利率。
                            (10)  式等號右邊的 S       Xe  rT 為一個遠期契約的價值。遠期價格等

                        於選擇權履約價格 X ,e            rT 為連續複利貼現因子,所以 Xe             rT 是一個遠

                        期價格的貼現值,  而 S            Xe   rT 正好是即期價格與遠期價格貼現值的
                                          10
                        差額,也就是遠期契約的目前價值。

                            (10)  式表示,「購買一個歐式買權,同時出售一個歐式賣權,此

                        資產組合的價值與簽訂  (購買)  遠期契約的價值相同。」這是基於買權

                        8   美式選擇權並不存在 (10) 式的賣權-買權平價關係。
                        9   有關年的天數,亦可由交易雙方約定為 360 天,但一般以 365 天為多。
                        10    實務上採不連續複利計算,貼現因子為 1 / (1+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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