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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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4. 可買回公司債 (callable bonds)。有些公司債訂有中途買回條
款,如價格漲到某一水準以上,發行者可買回。發行者訂定此條款的
目的是: 當在利率下跌 (公司債價格上升) 至某一低點時,可以買回此
公司債,再以較原發行利率為低的利率發債,取得更便宜的資金。
5. 可賣回公司債 (putable bonds)。有些公司債訂有中途賣回條
款,如價格跌到某一水準以下,持有者可賣回給發行者。此公司債條
款在保護投資人,當利率上升 (公債價格下跌) 至某一水準時,投資人
可依條款中的約定要求發行者買回,投資人取回本利和後,可以投資
市場上新發行利率較原公司債為高的債券。
由於本章的目的在於介紹收益率曲線,所以接下來我們將只針對
不附帶任何條件的直接債券 (straight bond) 加以探討,而不考慮有附
帶條件之較複雜的各型債券。
在貨幣與債券市場有收益率、貼現率、殖利率、及利率等不同的
觀念,它們如何計算,彼此之間有何關係,這是本節所要介紹的。
一、收益率與貼現率
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庫券,其價格通常可以收益率或貼現率的方
式表示,而收益率即為一般所謂的利率,或持有期間的報酬率。票券
發行價格的計算為:
發行價格=面額× (1-貼現率×天數 / 36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