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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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財富管理業務手續費收入的經營策略
在國外,連動債原本是銷售給法人機構,作為避險之用,但在台灣常由
國外投資銀行,透過國內銀行,向散戶推銷連動債券 (可以獲得債券利息,
通常會保本) 與衍生性金融商品 (如期貨,選擇權)。因為高財務槓桿操作,
故獲利與風險都很高。不能保本,這是銀行必須向投資人說明之處。
連結債引起爭議的地方,在於理專銷售時宣稱這些連結商品的價格,一
定只漲不跌,即『保本』(但是其連結商品的指數卻大跌)。再者,跌破淨值後
公司方面亦未主動告知,且每月給投資人的對帳單中未揭露此損失。其實,
已導致投資人很大的潛在虧損。
第 5 節 銷售與保險商品相結合的基金
銀行銷售的基金,與結構性商品相結合的,已使投資人發生實質損失,
銀行便改發行與保險商品結合的基金,讓投資人享受二種商品相乘的利益。
一、購買與保險相結合商品的利處
(一)提供保障
當罹患疾病或是遭遇意外傷害事故,可能會造成家庭及個人經濟上的衝
擊,此時保險給付可提供風險分擔的功能,讓生活無後顧之憂。另外,隨著
高齡化社會的來臨,長壽也已成為年老需要面臨的風險之一,透過年金險、
養老險等的規劃,可讓老年的經濟生活更為安定、富足。
(二)儲蓄
保險產品中的生死合險 (又稱為養老險、儲蓄險),提供保戶在保單有效
期間能夠定期領回生存保險金或於期滿時一筆領回滿期保險金,幫助保戶做
好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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