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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經營管理策略解析



               也在變動。不同的經營經營管理策略之最後的目的都屬相同,都在為銀行賺

               錢,及達成銀行的經營任務。否則,這種經營策略就不值得鼓勵與提倡。




                                   第 11 節  加強授信作業的變通



                    現在銀行的業務,除與本國銀行、外商銀行競爭外,還須與票券公司、
               證券公司、投信公司、租賃公司與保險公司等金融周邊產業競爭。若業務還

               想成長,行事就不能太僵硬,而須有變通的做法。


               一、變通前須加強對客戶的瞭解


                    變通前須先深入瞭解客戶,對客戶愈瞭解,愈敢給予變通。

                    若有一客戶下午三時半打電話來說「我正帶錢來付三點半的支票款,因
               路上塞車,請讓我的支票交換先通過,我十分鐘後就到銀行補存入款項」,

               你敢給予通融嗎?。若他背信不來,你小錢賠得起,大錢我就破產了,還會
               被銀行處分。

                    再說有一個客戶,他以傳真的取款條說「請將我的錢轉匯至其他銀行的
               帳戶,我來銀行換給一張正本的取款條。」你敢接受他的委託嗎?若他事後

               拒絕提供,你不是就遭殃了嗎。
                    若不瞭解客戶,那是不能給予有風險的變通作業。



               二、變通的目的在多承做業務


               (一)變通可以多做一點灰色地帶的業務


                    有的銀行願意給予客戶變通,在銀行的外規、內規與企業文化的三角形

               中,選擇外切點的較大面積,而非內切線的較小部份,多做業務。銀行法沒
               有明確規定不可以做的,他都想做,也不必先請示總行或金管會,等他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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