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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經營管理策略解析



               貸款  (不會帶動其他存匯業務)  等,更須提高利率,以減少客戶集中動用本銀

               行的低利率額度。
                    對政府機構之風險權數為 0%、對公營事業為 20%、對十足金融資產  (台
               幣存款、金融債券、公債)  為 0%,而以一般不動產擔保風險權數為 100%、

               股票投資為 300%。以外幣定存為擔保者,因有匯率波動風險,故以 9 成估算
               擔保品抵減金額。亦即其風險權數為 10%。

                    若為維持 BIS  Ratio,而須發行銀行次順位債券,那新貸款之利率必須高
               於次順位債券之利率。亦即以邊際收益>邊際成本之概念,新做授信。

                    授信或投資,減去各項資產之風險權數  (此即 BIS 的成本)  後,其收益就
               很低,約只有 20-30 點。

                    為維護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宜減少承做利率不高之貸款。


               (二)達成資本適足率 10%的方法


                    在每年的 6 月底與 12 月底前,銀行宜特別重視此項比率,並緊急協商其
               達成方法。

                    1.  增資:但是速度太慢,無法立即配合。公股銀行更須政府編增資預
                       算,私人銀行大股東有時也不願參與增資。而且,增資後若還未發揮

                       資金效用,還會降低每股的收益率。
                    2.  發行次順位債券:其發行金額受到第一類資本 50%上限之限制,又若

                       先期已有發行,那發行量也所剩不多。若許多家銀行同時發行,那會
                       提高發行利率,且其銷路也受限制。其銷售對象以壽險公司、勞退基

                       金、郵政公司及退休基金為主。銀行的主管到處拜託,銷路還是不
                       大。即使將銷售次順位債券優良的人,增列為銀行的年度 Top  Sale,
                       但是效果仍然有限。

                       在這期間發行的次順位債券,其利率常接近 3%,而同時的放款利率
                       常在 3%以下,造成虧損的後果。

                    3.  出售短期上市櫃股票  (風險權數 300%)、可轉債與基金投資  (風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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