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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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銀行授信管理處的經營策略
款,經常擔保不足,而係以借戶之預期收入,做為還款來源。因此,銀
行必須預估其預期收入,或做現金流量分析,做為還款來源的依據。銀
行應按幾種狀況予以編列。若有多餘現金,則償還銀行借款,若有不足
則再動用。
由於預期收益的預測有時並不準確,故當鋪式的銀行並不承做這種授
信,及許多其他新種的無擔保授信。
第 6 節 降低逾期放款比率
銀行的逾期放款佔總放款的比率,稱為逾期放款比率。全部分行的逾期
放款比率的加權平均數,乃是總行的此項比率。若分行都維持在 1%以下,那
總行的加權平均比率,也才能控制在 1%以下。銀行的首長必須要求分行,以
設定 1%以下的逾期放款比率,為授信的目標,那分行就會審慎開發新授信案
件,及斟酌授信額度,而不會草率的擴大風險。所有授信人員,都應將這個
1%以下的目標,做為授信之最高指導原則。
第 7 節 提高中小企業放款的比重與收益
一、中小企業放款的成長,達成金管會的目標數
中小企業常因財務報表或擔保品,不能滿足銀行的需求,而不能從銀行
取得足夠及低利率的資金,從而引起民意代表與政府主管機關的關切。
自 2005 年起,行政院金管會就頒布銀行承做中小企業放款鼓勵辦法。每
三個月召集各家銀行的總經理,至金管會報告與檢討其中小企業放款的成
長,及與設定目標的差異。最後的幾家銀行必須報告原因,及擬改善的策
略。成績最佳的前三名,在次年可多設立全功能的分行,或搬移其分支機
構,至較熱鬧的五個院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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