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2 - 銀行催收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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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政事務所。
                         三、經調取擔保房地之登記簿謄本得知擔保房地已於 3 年前過戶給第

                             三人丙,惟 A 銀行上開借款契約及抵押權設定內容迄今未變更,
                             借款人及抵押人仍為甲。案經 A 銀行按圖索驥,至土地及建物謄
                             本所示丙住所地 Z 縣查訪,得知丙已於 3 個月前仙逝,導致本案

                             借款無人繳納,發生遲延。
                         四、期間 A 銀行於地政資訊系統查得甲在 X 市原戶籍地仍有房屋乙
                             棟,復得知乙有工作。

                             試問 A 銀行以何種方式始取得對甲乙及對抵押擔保房地之執行名

                         義,以便對甲與乙之財產及對抵押擔保房地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依本案例所示,此時 A 銀行應以何種方式取得對甲與乙及對

                        抵押擔保房地之執行名義,始能對彼等之財產及對抵押擔保房地進

                        行強制執行程序,茲區分為對甲與乙及對抵押擔保房地兩部分,分
                        別論述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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