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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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使用基金績效指標




                                  以績效指標評估共同基金的績效表現時,必須與該共同基金的基
                             準投資組合 (Benchmark Portfolio),或同類型的共同基金相互比較才有

                             意義。基準投資組合是指具有比較基準的投資組合,通常為一股價指
                             數,如臺灣一般的上市股票型基金,多以臺灣加權股價指數為基準投

                             資組合;如為科技類股基金,則以電子類股指數為基準投資組合;如
                             為上櫃股票型基金,則以店頭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組合。

                                  一般而言,單一市場型基金的基準投資組合通常為該市場的股價
                             指數,如美國基金即可能以那斯達克 (Nasdaq)  指數、S&P500 指數或

                             道瓊工業指數 (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為基準投資組合。當
                             然,如為全球型基金或區域型基金,其投資區域並非單一市場的股價

                             指數所能涵蓋,此時就必須以全球性指數或區域性指數為基準投資組
                             合。好比摩根史坦利資本國際公司 (MSCI)  即編製了許多全球性指數

                             或區域性指數,如 MSCI 全球指數 (MSCI Word Index)、MSCI 歐澳遠
                             東指數 (MSCI EAFE Index)、MSCI 歐洲指數 (MSCI Europe Index )、

                             MSCI 太平洋指數  (MSCI Pacific Index),以及包含臺灣股市在內的
                             MSCI 新興市場指數 (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由於全球型基金

                             與區域型基金會以這些指數做為基金操作的參考,因此每當 MSCI 宣
                             布調整各國股市的權重時,常會引起全球資金的移動,如過去幾次

                             MSCI 調高臺灣股市在新興市場指數的權重時,外資均大幅加碼臺灣
                             股市,使其基金投資組合的內容能配合權值的調整,以利共同基金與

                             該指數相比較。
                                  除了與股價指數比較外,另一種常用的比較方式,便是找出投資

                             標的、投資區域及投資策略類似的共同基金進行比較。在其他條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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