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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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權利種類:註記本筆土地上設定何種他項物權類型。

                                 他項權利係民法與其特別法創設:其中,民法創設的有關
                            土地他項物權有:

                             1.  地上權:又有普通地上權與區分地上權之分別。稱普通地
                               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

                               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
                               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2.  農育權: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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