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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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用途與主要建材
主要用途可作為判斷擔保品 (勘估標的) 使用是否符合法令規
定;而主要建材註記資訊則可作為勘估標的耐用年數與折舊率推算
依據。實務上,若此兩欄位空白無任何文字註記,則可進一步查詢
【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物使用執照】,以取得相關資訊。
(四)建築完成日期
建築完成日期,可做為擔保品屋齡計算的依據。一般而言,建
物標示部上的建築完成日期係以該建物使用執照上登錄的發照日期
為準。然而,對於屋齡較久遠的建物,常因相關參考資料缺乏或疏
漏而致此欄位空白無日期。為能較正確掌握擔保品屋齡,實務上鑑
價人員除自行申請該建物使用執照參考其登錄之完工日期 (或發照
日期) 外;若該標示部上的登記原因記錄為【第一次登記】,也可
參考建物測量成果圖 (建物平面圖) 左上角的測量日期或標示部的
登記日期,藉以作為該判斷標的建物屋齡的依據。使用執照的字號
可以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的記載為參考。
(五)建物面積
標示簿上的面積為公制單位 (平方公尺)。除總面積外又細分
層次面積 (主建物) 與附屬建物面積 (如陽台、平台面積)。另外,
若擔保品屬區分所有權建物則常會註記 1 個以上的共同部分面積與
其持分權利範圍。若該建物為民國 90 年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者,只要建物測量成果圖記載有車位位置編號,及持分者於其
相對應的共有部分建號註記停車位編號與車謂持份,鑑價人員可依